中新網11月9日電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針對拉法葉案,臺灣不理法國所稱“查無實據(jù)”,仍將繼續(xù)把程序走完,給民眾一個交代。
今年七月,在延宕多年之后,法國方面終于宣布,1991年出售六艘總金額28億美元拉法葉艦給臺灣乙案,所涉及的傭金回扣調查部分,由于“查無實據(jù)”,所以予以不起訴處份,似乎表明法方已經無意就這間喧騰國際的丑聞繼續(xù)牽扯。
然而,對臺灣而言,本案卻仍然并未結束,“高檢署”特調小組認定,這僅是法方片面針對其國人涉案部分停止司法行動,至于臺灣向瑞士方面追討汪傳浦海外不法的五億美元款項,以及其它相關行動,則不會受到影響。目前臺灣地區(qū)與瑞士的司法互助仍在緊密進行中。
據(jù)了解,本案是由海軍司令部負責,盡管法方“查無實據(jù)”,但就臺灣掌握的證據(jù)來說,政府評估仲裁庭結果應該相當樂觀,因此沒有接受法方提前和解的必要,所以仍舊堅持繼續(xù)走法律訴訟程序,除了給民眾一個交代外,更重要的是藉此重塑尊重法制的形象。
去年八月,由于涉及防務機密的緣故,臺北地院曾以不公開方式,分別傳訊李登輝和郝柏村等多名高官與將領,以確認決策過程是否有重大瑕疵。李、郝兩人證詞仍舊南轅北轍,李登輝甚至在法庭外公開表示,拉法葉案完全由時任“參謀總長”的郝柏村決定,更暗指郝伯村推卸責任,叫自己的屬下頂罪。郝伯村則還是強調,重大軍購案必須由三軍統(tǒng)帥李登輝做最后決定,則誰應負責不言可喻。
至于為何由原本的韓國蔚山艦轉向購買法國拉法葉艦?郝伯村說,購買拉法葉艦等于替臺灣打開與歐洲各國交流的通道,無論在政治與軍事上都影響深遠,法方甚至因此設立法國駐臺“代表處”,還讓華航在巴黎設據(jù)點,美國方面則因為臺灣轉向法國軍購,后來才迅速提供F-16戰(zhàn)機。
李登輝則說,購買韓國蔚山艦其實是蔣經國時的既定政策,所以他一直傾向將原定的程序走完,而且最早被告知時,就是要買蔚山艦,最后為何會轉向拉法葉?他并未參與會議,可說毫不知情,目前全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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