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會”三日將通過“莫拉克臺風災后重建特別預算”草案,擬跨四個年度編列一千二百億元(新臺幣,下同),推動災后重建,財源全數以舉借或發(fā)行公債支應,第一個年度編列五百八十五億預算,約占重建總經費的一半,是重建的高峰期。
“主計處”提出特別預算的內容,以道路、橋梁設施的維護與修復占最大宗,分由“交通部”編列公路維修預算,“農委會”編列農路、“原民會”編列部落道路、“營建署”編列市區(qū)道路預算。
其次是水利設施復建經費、聚落遷建、遷村安置預算,及“金管會”所編各項借款的兩年展延補貼預算。另外,“內政部”死亡、失蹤的救助慰助金約十多億元。
二O一O年包括總預算及公共建設特別條例,舉債四千六百六十億創(chuàng)新高,加上災后重建特別預算舉債五百多億元,總舉債將超過五千億元。
高層表示,明年度的累積債務余額已占百分之三十五點五,將使“政府”的財政惡化、債信降低,“行政院長”劉兆玄已指示“財政部長”李述德,月底提出中長期財政改革方案,希望能在五至十年內改善財務,達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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