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9日電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一對父母“望子成佛”,他們聽信喇嘛說“小兄弟屬虎會克父母”、又說“孩子很有佛緣”,在三年之內將長子(11歲)及次子(8歲)先后留在尼泊爾剃度出家,從此不聞不問。
臺灣玄奘大學宗教系系主任釋昭慧批評說:“年紀太小就出家沒有接受完整的基礎教育,若談吐、知識與社會脫節(jié),還談什么普渡眾生?”
“我十頓飯沒吃了、我被其它小喇嘛丟石頭流血了!”兩個男孩的舅舅A先生只能透過長途電話輾轉找到外甥,而電話里問外甥在哪間寺院出家,他講不明白,只知在離加德滿都車程約九十分鐘的地方,大外甥在長途電話里哭說尼泊爾常停電、缺水,還表示肚子餓常常要步行到山上野店買餅干吃,甚至好幾天才能洗澡一次。
A先生還說:“老二去印度前還賴在電視機前看幼幼臺,一個七、八歲的孩子哪有選擇能力?怎么可能自愿會出家?”他怒批姐姐夫妻倆將孩子送到語言不通、生活條件差的尼泊爾,“根本就是遺棄!
記者電話采訪到兩位男孩的父母,母親說:“這是我家務事不必跟你解釋!”而男孩父親則自稱是“禪宗的老師”,反咬丈母娘“精神有問題”,堅稱兩個兒子都是自愿出家,至于記者問到未來回臺灣卻不懂中文、沒受教育怎么在社會立足,他卻說:“因緣在變,不要想太多,在哪兒都能生存。”
A先生表示,姐夫原本是出家的比丘,和姐姐相識后才還俗生子,“姐夫說自己以前是和尚,所以他兒子也要送出家,將來他自己也要再出家。”
近年來臺灣兒童送往尼泊爾、印度出家人數(shù)較往年增加,人本基金會執(zhí)行長馮喬蘭對幼童出家表示反對:“不是父母就能決定孩子的信仰!父母把小孩當成工具,顯然兒童人權維護出現(xiàn)問題。”她認為公權力應介入了解。兒福聯(lián)盟執(zhí)行長王育敏認為:“把孩子留在海外有點極端!”她認為父母不應以自己主觀意見強加孩子身上,出家茲事體大應尊重孩子意愿。
律師林銘龍表示,兩名送學齡兒童修行的父母恐違反《兒福法》,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并公告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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