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7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灣前元大金控總經(jīng)理馬維建為金改案出庭,指陳水扁妻舅吳景茂將7.4億元(新臺幣,下同)搬至他家時,求情說是“扁退休生活費”、“扁家只有這點錢很可憐”,他才心軟協(xié)助保管。
據(jù)報道,特偵組2009年12月24日偵結(jié)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起訴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元大集團創(chuàng)辦人馬志玲、前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馬維建等人;其中認為吳淑珍2006年間曾囑咐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吳景茂等人,將扁家國泰世華保管室內(nèi)7.4億元現(xiàn)鈔搬至元大花園廣場、馬維建家中地下室金庫藏匿,涉嫌洗錢。
臺北地方法院17日傳喚馬維建出庭作證,馬維建指出,杜麗萍當(dāng)時帶著與他初次見面的吳景茂到他家,用休旅車載了7、8個行李箱,說要借放在地下室金庫內(nèi),他因此臉色一沉,追問吳景茂箱中之物為何,吳才向他坦承“都是錢”。
馬維建說,吳景茂當(dāng)下向他連番求情,說“阿扁很可憐,選舉這么多趟,全家上下就剩這么一點,是他退休以后的生活費”他因此動了“惻隱之心”,逐一將箱中現(xiàn)金清點完,與吳景茂比對是7.4億元無誤,吳景茂等人才離去。
馬維建表示,他第二天趕忙質(zhì)問杜麗萍“為何幫我惹了個大麻煩”,杜麗萍回答,吳淑珍只告訴她箱中是“重要機密”,她還與友人推測是“臺灣‘建國’檔案”,2人互比“YA”的手勢沾沾自喜,認為自己能在臺灣“建國”獨立宣言碑上“名留青史”,因此不敢事先告訴馬維建箱中機密之物為何。
馬維建指出,他與父親馬志玲在事前并不知悉受托保管之物為扁家巨款,事后也急欲扁家將款項取回,絕無協(xié)助洗錢犯意。合議庭下午將傳喚杜麗萍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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