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2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前年10月參訪臺南孔廟時,遭臺南市議員王定宇推倒,臺法院依傷害罪判王定宇4個月定讞。王定宇今天以易科罰金替代服刑。
臺南地方法院去年9月依傷害罪,判王定宇4個月有期徒刑。王定宇上訴后,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今年5月駁回上訴,全案判決確定。
王定宇今天前往臺南地檢署執(zhí)行處繳交新臺幣122000元。檢方表示,王定宇推倒張銘清案定讞后,王定宇決定易科罰金,檢察官審酌,認定王定宇符合易科罰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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