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當局“立法院”六月通過的“陸配在臺定居的申請年限由八年縮短為六年”,“行政院”將在八月十三日“院會”核定相關許可申請及配套,并開始受理申請,目前申請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者約七、八萬人。
“立法院”于六月十日三讀通過“臺灣地區(qū)與大陸地區(qū)人民關系條例修正案”,陸配取得臺灣身份證由現行八年縮短為六年,取消兩年團聚期,過去在臺團聚期間可轉換并計居留期,提早取得身份證。
陸配只要入境通過面談,進入依親居留階段,無須申請也免等待即可在臺工作,并取消現行財產繼承權二百萬元總額上限,有長期居留權者可繼承不動產。
高層表示,“行政院會”將提出五至六種行政命令的修正,包括大陸人民來臺依親居留許可辦法、“內政部”定居不設數額的修正、及陸配“前婚生未成年子女”也能申請來臺探親居留及定居等。
官員說,目前在臺團聚階段無工作權的陸配有三萬二千多人,修法后開放工作人數約五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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