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5日電 陳水扁委任律師石宜琳昨天與陳水扁見面后表示,律師將對臺北地院又裁定延押,再代當(dāng)事人提出抗告。他聲稱,陳水扁沒有逃亡之虞,證人也都傳訊,延押理由不當(dāng)。
據(jù)“中央社”報道,石宜琳14日下午到臺北看守所與陳水扁見面,并取得當(dāng)事人簽名的刑事聲明抗告狀。
民進(jìn)黨“立委”柯建銘當(dāng)天到臺北看守所探視后表示,陳水扁告訴他,接下來開庭將停止傳喚證人,以“不接受、不配合、不答辯、不認(rèn)罪”的“四不”政策抗議司法不公。
柯建銘表示,所方因陳水扁絕食而暫時保管陳水扁的掌上型電視和收音機(jī),又以玻璃隔開陳水扁與接見者,用電話交談,這是“違反人權(quán)”的作法,他將向法務(wù)部門反映。
臺北看守所則表示,陳水扁三度拒絕飲食,違反紀(jì)律,除當(dāng)面告知陳水扁給予訓(xùn)誡及停止接見一次、停止放封戶外運(yùn)動三天、暫時保管收音機(jī)、電視等處分。由于陳水扁身體狀況已改善,也能看報紙及卷證,因此不再量測血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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