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9日電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弊案,近期針對元大馬家涉案部分,密集傳訊臺當局“行政院”金融管理委員會和元大金控高層主管,初步認定馬家透過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送進陳水扁官邸的兩億元現(xiàn)金,應(yīng)是交換陳水扁夫婦默許元大并購復華金控的對價,全案可望在扁案一審宣判后另行起訴。
特偵組正為扁案第三波起訴進行收尾,昨又傳訊元大少東馬維辰后飭回,預定偵結(jié)范圍至少包括元大并購復華涉嫌行賄、扁侵吞出訪“外交”款涉貪污、中信金向當時的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高價收購澄清湖畔大樓涉背信,以及國泰、元大助扁家藏匿七點四億元贓款涉洗錢四大弊案。
馬家二○○四年在公開市場大舉收購復華股票前,先由杜麗萍送兩億元進陳水扁官邸。馬家成員與扁珍都辯稱這筆錢是“買心安”的政治獻金,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也曾為此以證人身份應(yīng)訊。
但特偵組認為贈錢時機與手法都涉弊端,且吳淑珍將這筆錢連同其它企業(yè)給款共七點四億元存入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二○○六年紅衫軍倒扁期間,馬家又助珍將其中五點四億元匯到瑞士藏匿。
此外,外界高度關(guān)注的中鋼前董事長林文淵幫扁家低價購買元大一品苑案,也將一并偵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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