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9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臺北地檢署公訴主任檢察官林勤綱,28日在陳水扁弊案補充論告時,憶及30年前與陳水扁同為美麗島大審辯護律師的心路歷程,不禁悲從中來,頻頻哽咽拭淚。林勤綱說,“如果貪腐是必須終結的歷史錯誤,扁案就是起點”,用以樹立明昭炯戒的里程碑。他并強調(diào),法律的公正都不會轉(zhuǎn)彎,將來的政治領袖,都應當因此體認到法律的尊嚴。
林勤綱昨天代表檢方進行最后論告時,表明他樂于與陳水扁進行“心靈對話”,也請審判長給他多一點時間,陳水扁看著林勤綱陳述一個半小時,有時看著林勤綱,有時則低頭記筆記。
林勤綱說,這些年他與陳水扁的直接交往少了,但是許多當年的朋友,偶然在接觸時,談到陳水扁,他們都會提及所旁觀到的憂慮,因為陳水扁的周圍,有許多從前舊勢力的機會主義份子,如果因此迷失,實質(zhì)上是為了迷戀既得利益。
林勤綱噙著淚,壓抑著情緒質(zhì)問扁“如果你坦坦蕩蕩,何至于此?”,“難道你沒有用‘元首’地位,讓你的夫人吳淑珍來花用不能私用的公款嗎?”,“你在洗錢案里,難道沒有在獲得艾格蒙情資時,在那個高度上幫忙掩飾洗錢作為?”“權力可是出自于你!”
對于扁一再宣稱因“臺獨”獲罪,林勤綱強調(diào),任何一個人,不論有何自認為高尚的政治動機,都沒有理由做出侵犯他人、侵犯法律的行為,如果犯了這種錯,只有勇于面對,其過犯才能獲得矯正。
林勤綱結語時,提到陳水扁在北所羈押期間,曾出過《臺灣的十字架》一書,他對陳水扁說“我必須釘死你的過錯”。 他說,在扁所做的法律不容之事上,審判長應明白顯示對錯,好讓現(xiàn)在及將來的執(zhí)政者知所警惕戒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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