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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議員為邱毅入監(jiān)服刑喊冤 警方允諾重啟偵查
2007年05月22日 13:2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資料圖片:國民黨“立法委員”邱毅在反貪游行中。 中新社發(fā) 邢利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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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5月22日電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林國正今天為已經(jīng)入監(jiān)服刑的邱毅喊冤,他認為二00四年沖撞法院的被告至今不詳,要求市警察局重啟偵查。警察局長蔡以仁允諾發(fā)現(xiàn)新事證要組項目小組重啟偵查。

  據(jù)“中央社”報道,邱毅因為涉嫌在二00四年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dǎo)人選舉結(jié)果揭曉之后,率聚沖撞法院,被控“首謀聚眾、妨礙公務(wù)”,被判一年兩個月徒刑,并已在今年四月二十六日入監(jiān)服刑。

  在今天上午的高雄市議會市政總質(zhì)詢中,林國正表示,曾經(jīng)是邱毅的學生,目睹老師受到不白之冤,當然有責任為他發(fā)聲。他批評司法荒謬,竟然可以在“被告不詳”的情形下,將邱毅列為首謀并判刑入監(jiān),還在五月八日以邱毅是證人傳訊服刑的邱毅出庭作證。

  林國正出具警方在事發(fā)之后從八卷搜證錄像帶摘錄六十張及十六張檢方取得指證沖撞法院的司機照片,所有照片不是沒有清楚的司機影像就是因為反光根本無法辨識,只有其中有一張影像被放置在查緝專刊的人像,卻迄今無法被比對出來。

  圖像顯示,這個被打印在查緝?娜耍轮笙聰[有一個圖騰,可能是社團或是組織的制服圖像。林國正要求重啟調(diào)查的主任檢察官黃俊嘉及警察局都要從新的線索及事證查起,才能讓案情有突破。

  林國正表示,邱毅在被告不明的情形下,被以首謀聚眾妨礙公務(wù)判刑,日前去探邱毅的監(jiān),對于原本是一個全臺灣高知名度的揭弊“立委”身陷囹圄的落寞感到不舍,要求重啟偵查,讓邱毅的冤屈得以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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