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0日電 綜合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選舉到底采取一階段還是二階段領投票的爭議未休,臺當局“行政院”再祭鐵腕強推一階段領投票,除了透過刑法“強力排除”“違法事項”外,也透露“中選會”已備妥選務部隊接手。臺“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召集的跨“部會”項目小組,下周一將訂出臺當局處置泛藍縣市投票爭議的準則。
報道說,由于12月31日前選舉公報必須編印完成,臺“行政院”將提前大動作,下周起陸續(xù)提告地方選委會主委、總干事或副總干事。
地方主委總干事統(tǒng)統(tǒng)告
一、二階段領投票,臺“中選會”內(nèi)部也出現(xiàn)不同聲音,民進黨十九日中常會,中常委猛批“行政院”受“中選會”發(fā)言“牽累”,中常委黃慶林更揚言控告“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煽惑罪”。兼任黨主席的陳水扁最后裁示,立即成立跨“府”“院”黨五人項目小組因應。
據(jù)轉述,臺“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趕緊說,“中選會”將邀集縣市選委會主委開會解決爭端。卻遭黃慶林“潑冷水”,黃不以為然說:“你們叫地方選務主委來解決問題是很好,但要審慎,不要像上次那樣‘小貓沒幾只’,到時‘中選會’、‘行政院’漏氣、民進黨面子往哪擺?”黃慶林還說,“中選會”應該在選前就要講清楚,“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也要事先表明二階段違法,宣告選舉無效,或是投完票后,暫緩開票,而非選后一周內(nèi)認定,此舉只會天下大亂。
盡管泛藍縣市姿態(tài)仍顯強硬,但多位臺當局官員卻信心滿滿說,這些看起來吵得很大聲的爭議,選前一天通通都會順利解決。臺“行政院發(fā)言人”謝志偉語帶玄機說,所有執(zhí)行非一階段投票的選務人員,“選舉那天絕對不會出現(xiàn)在投開票所里面!”
選務接替人員傳已備妥
據(jù)悉,臺“行政院”之所以有所把握,主要緊咬兩法:一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七、第八條,“中選會”有權指揮監(jiān)督地方選舉委員會;又因“行政院”祭出“公務員服務法”等六大法,讓選務人員心存恐懼。當然,“行政院”高分貝搬出“刑法”,地方選委會主委、總干事、副總干事等,都有可能被列入提告對象。
謝志偉也透露,由邱義仁所召集的“中選會”、“內(nèi)政部”、“法務部”、“人事局”等跨“部會”項目小組中,已經(jīng)擬好對策,臺當局可直接派人下到十八縣市去接手選委會主委,“臺灣從來不缺人,位子空出來就馬上補上去!”
堅持二階段 臺北市:陳水扁也不例外
盡管臺當局再三高分貝喊話指泛藍執(zhí)政縣市推動二階段領投票無效,臺北市選委會主委吳秀光十九日表示,臺北市推動二階段領投票的立場不會改變,為防止有心人士借機滋事,臺北市研議將投開票所依“立委”及“公投”選票,分設在二個相鄰空間進行領投票,避免選票遭人攜出“場外”。
若有人執(zhí)意要一階段領投票而將選票攜出場外,將會依違反“選罷法”第一百零八條規(guī)定移送法辦,陳水扁也不例外。
對此,臺“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表示,他還不了解兩個房間規(guī)劃的具體內(nèi)容,要看臺北市選委會是否行文“中選會”相關的布置規(guī)劃后,再回應。
不過,臺北市選委會已發(fā)函給“中選會”,詢問是否可在選舉公報上印制二階段領投票流程圖例?鄧天佑明確表示,“中選會”已回函給地方選委會,告知明年“立委”的選舉公報,只能印制“中選會”決議的“一階段領投票”流程圖例。
據(jù)報道,臺“中選會”主委張政雄所提的“刑法”一五三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就是針對地方選委會印制投票流程圖例一事,若地方選委會擅自把“二階段領投票”流程圖印在選舉公報上,“中選會”將依法究責。
報道說,盡管臺北市態(tài)度強硬,若干泛藍縣市最近討論,陸續(xù)提出若干解決爭議的方案,同樣要采取二階段領投票的嘉義市選委會,昨日召開委員會議,針對選民屆時若堅持要一次領取選舉票與“公投”票,決議也將予接受,以避免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