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再出招搞“正名”:“國語”改稱“華語”
2008年02月13日 16: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資料圖:2007年12月7日,臺北中正紀念堂前牌坊上的“大中至正”牌匾開拆,將換成“自由廣場”字樣,同時“中正紀念堂”也將改為“臺灣民主紀念館”。 中新社發(fā) 陳國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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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13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繼“中正紀念堂”“正名”行動后,臺當局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能力指標用語也要“正名”。未來“中國文字”將改為“漢字”,“國語文”改稱“華語文”,中小學生不再說“標準國語”,改說“流利華語”。
報道說,臺“教育部”正在進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微調”工程,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在1月下旬已通過“國語文研修草案”,修改內容包括:將目前1-3年級、4-6年級、7-9年級三個學習階段的劃分,改為低、中、高年級及7-9年級四階段,以符合實際教學情況。
“國語文”研修的另一重點是,把“能力指針文字用語的混淆、不一致,修訂為一致”,具體的作法例如,“中國文字”改為“漢字”,“國語文”、“中文”改為“華語文”,“中華文化”改為“本國文化”等。
“九年一貫”課綱審議委員會將陸續(xù)召開會議,等各學習領域的研修草案都審查通過后,“教育部”再統(tǒng)一對外公布!敖逃俊惫賳T表示,最遲今年上半年會完成九年課綱審議工作。
一位不愿具名的教育行政官員聽到“國語”、“中文”也要“正名”,質疑“教育部”又在搞“去中國化”?他認為茲事體大,應該公開讓社會廣泛討論,建立社會共識后再來定奪,不應該由一群課綱委員作決定。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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