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謝長廷誹謗案 律師稱:若謝道歉馬英九愿撤訴
2008年06月05日 09:4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6月5日電 臺灣選舉期間,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指馬英九以假發(fā)票核銷特別費,被控告加重誹謗罪;臺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馬英九的律師表示,如果謝長廷道歉,就會撤回訴訟。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謝長廷指責馬英九借興訟證明清白,“表面手牽手,背后下毒手”。馬英九律師則表示,馬英九認為候選人不應在競選期間惡意抹黑對手,很愿意“和解共生”。
謝長廷于去年九月二十四日在高雄市接受媒體訪問時指稱,馬英九使用假發(fā)票核銷特別費,并以特別費支付子女在美讀書,所余用作繳稅、保險費、認購銀行股票等費用。馬英九不滿謝長廷說法,于同年提出誹謗自訴。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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