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臺灣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控告陳水扁等人誹謗案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陳水扁上午在步入法院時曾發(fā)生遭一民眾踹一腳的意外,這是該案第二次開庭,也是陳水扁卸任臺灣領導人后首度至法院出庭。圖為陳水扁在出庭應訊后對媒體表達看法。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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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22日電 陳水扁21日首次以被告身份出庭,在進入法院時候遭人從后面踹了一腳,陳水扁晚間赴醫(yī)檢查為疑似骨折、骨髓水腫,幕僚稱,陳水扁和律師討論后,不排除對當事人蘇安生提出傷害告訴。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陳水扁21日赴臺大醫(yī)院做X光和核磁共振檢查,發(fā)現尾椎挫傷、第三薦椎(尾椎上方)拉傷,疑似骨折、骨髓水腫,醫(yī)師叮嚀返家后要冰敷、吃藥、多休息,傷勢并不是太嚴重,醫(yī)師也未要求回診。
扁幕僚痛斥,施暴者蘇安生已經有前例,司法單位不能一再縱容慣犯,陳水扁和律師討論后,不排除對蘇安生提出傷害告訴。
幕僚表示,扁原本要從臺北地院重慶南路的大門進入法院,但因當時擠滿群眾,扁才臨時改從群眾比較少的博愛路檢方大門進入。至于變更路線是否也在維安規(guī)劃范圍之內?扁幕僚低調說,他并不清楚。
電子媒體報道原以為陳水扁是被踢到臀部,但跟隨出庭的扁幕僚說,扁當時感覺脊椎骨刺痛,被踢到的第一時間忍不住雙腳彎曲,“疼痛到差點跪下去”,所以陳水扁才非常憤怒地回頭指著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