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7日電 臺灣檢方特偵組在陳水扁辦公室查扣到十一箱和臺“國安局”有關文件中,發(fā)現(xiàn)除“國安”日報等公文書外,還包括現(xiàn)任“國安局長”蔡朝明親筆擬稿、蓋印私章的“國安”情報。檢方質疑,蔡朝明私下向陳水扁通報公務機密,未依正常公文流程,也沒留下文號等記錄,心態(tài)和作法恐和葉盛茂一樣,都是向陳水扁個人表忠誠。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對于陳水扁帶走“國安”日報等文件是否違法,蔡朝明6日在臺“立法院”答詢時說,“國安”日報和“國安”周報包括各單位所有的研究項目、專報和重大情資,“當然是情報文件”,陳水扁“帶回沒繳回,就算違法!
但檢方卻查出,蔡朝明疑似知法犯法,在擔任陳水扁主政時期“國安局長”時,也曾親筆擬稿、未循正常公文流程向陳水扁通報“國安”機密,這份文件已在扁辦被搜出。
特偵組將待機要費等案告一段落后,另案偵辦蔡朝明是否涉及泄密。對此,臺“國安局”表示說,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表示意見。
據(jù)了解,這份在2004年3月前制作的文件上,沒有文號、也沒有其他“國安局”官員的官職章,只有蔡朝明蓋印私章,檢方不愿具體說明蔡朝明向陳水扁通報事項的內容。專案小組透露,除蔡朝明及葉盛茂私下向陳水扁通報公務機密外,其他包括“軍情局”、“外交部”及部分“駐外使節(jié)”也有類似情況,甚至陳水扁卸任后,都還有高官向陳水扁通報特偵組仍在調查的偵查機密,顯示至今仍有官員對陳水扁非!八乐摇。
特偵組指出,從檢方上月分別在陳水扁及葉盛茂的相關處所,搜出鞏案洗錢情資及SOGO禮券、臺開內線交易等重大弊案筆錄傳真、公文正本或復印件,可知扁、葉對經(jīng)手機密事項,都有保留書面紀錄的習慣。
檢方表示,陳水扁搜集相關文件的目的,據(jù)說是為寫回憶錄,但兩人可能都沒料到,這些機密文件竟成卸任后遭法辦的關鍵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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