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裁定余政憲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
2008年11月27日 10: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1月27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因南港展覽館案遭羈押禁見的臺當局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日前向法院提出具保停止羈押聲請。臺北地方法院上午開庭審理后,認為羈押理由已消失,裁定余政憲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
另外,臺檢方偵辦陳水扁家族所涉弊案,今天(27日)上午再度提訊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到案。特偵組主任陳云南指出,檢察官將就機要費案、洗錢案及機密“外交”等案,要求馬永成說明。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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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震動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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