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仍無保釋放 蔡英文表示“尊重法院決定”
2008年12月19日 13:5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19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二度裁定無保釋放陳水扁,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今天表示,她尊重法院的看法、決定,法院的決定應(yīng)尊重。
特偵組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審法院,并向法院聲請繼續(xù)羈押陳水扁,但臺北地院審理后當(dāng)庭釋放陳水扁,特偵組提出抗告成功。北院18日更裁庭經(jīng)過近8小時庭訊、評議,最終仍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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