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稱子媳愿供出5.7億 檢方:認罪協(xié)商應(yīng)到法庭
2008年12月30日 01:59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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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2時,臺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就是否收押陳水扁做出裁決。圖為今天下午1時54分許,陳水扁抵達臺北地方法院。入門后,面對媒體提問一語不發(fā),快速從電梯進入法庭。12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就“高檢署”特偵組二次抗告,聲請羈押臺灣前領(lǐng)導(dǎo)人陳水扁裁定由臺北地方法院更裁。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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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2月30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9日召開陳水扁羈押更裁庭,陳水扁表示他兒子陳致中夫婦愿意告訴檢察官5.7億元下落,但特偵組卻沒回應(yīng);特偵組表示,陳致中夫婦想認罪協(xié)商,還是得到法庭。
陳水扁在羈押庭中答辯表示,他的妻子吳淑珍已在18日要求陳致中夫婦,出具陳報狀給特偵組,向檢察官表明愿對在瑞士2100萬美金與匯往海外的新臺幣5.7億元做清楚交代,除愿意將資金匯回臺灣,也愿意再接受特偵組約談。
陳水扁說,但特偵組至今未約談陳致中夫婦,今天(29日)卻到羈押庭上說5.7億元的犯罪所得下落不明,他不得不懷疑特偵組是要留一手,不讓真相大白,特偵組有此一用心,就是要將他羈押到死,他要向法官表明,陳致中夫婦愿交回海外款項,絕沒有隱匿或湮滅的意圖。
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論告指出,陳水扁的說法不當(dāng),其實陳致中夫婦應(yīng)是要求認罪協(xié)商,并將在瑞士2100萬美金與匯往海外的新臺幣5.7億元匯回臺灣,但特偵組認為,全案已經(jīng)起訴,認罪協(xié)商應(yīng)要在審判中才能進行,如果陳致中夫婦真愿意繳回不法所得,也應(yīng)將資金直接匯回臺灣。
陳水扁羈押庭攻防激烈 爆出陳致中曾提認罪協(xié)商
特偵組尊重法院裁定 稱陳致中有提協(xié)商但沒認罪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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