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公安機關通過中央電視臺公布中國足壇打假掃賭案情已經過去了半年,公安機關沒有繼續(xù)公布具體的案情。不過,在這期間,已經有超過10家職業(yè)俱樂部的現(xiàn)任法人代表、已經離任的法人代表和相關俱樂部財務部門人員接受過警方的詢問,其中查證的事件不再僅僅停留在俱樂部之間打假球這個方面,而是與行賄裁判員相關的情況。
最近一段時間,不斷有媒體報道關于足壇打假掃賭的進展,其中提到最多的是至少8家俱樂部接受過警方的調查。據(jù)成都商報記者了解,到目前為止接受過警方詢問的遠不止8家足球俱樂部,即使涉案已經被處理的俱樂部也仍在繼續(xù)接受調查,而現(xiàn)在調查的重點不再是涉假,而是一直以來中國足球圈的另一個毒瘤———行賄裁判。當年浙江綠城俱樂部公布裁判龔建平接受俱樂部的賄賂時,就公開表示過,給裁判送錢已經是中國足球圈不成文的規(guī)矩,許多時候送錢只是買個安心。雖然之后龔建平被判刑,但并沒有徹底根除這個毒瘤。
目前,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的人員中,南勇、楊一民、張建強和陸俊等人均牽涉到裁判受賄的案件中。最近一段時間,為收集證據(jù),警方大量走訪和調查了許多相關人員,由于當初宋衛(wèi)平以及綠城俱樂部并沒有因為行賄裁判受到法律和中國足球紀律委員會的處罰,因此許多當事人都很配合警方的調查,甚至還有已經離開俱樂部的管理層高官主動向警方提供證據(jù)。導致現(xiàn)在新案情沒有陸續(xù)公布,最大的原因是行賄裁判員的證據(jù)很難掌握,按照圈內規(guī)矩,行賄裁判員多數(shù)時候都使用現(xiàn)金,很難查找到收錢的證據(jù)。
多數(shù)俱樂部行賄裁判員并非直接與裁判員交易,而是通過前足協(xié)高官,這讓許多曾經收錢的裁判員因此可能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一些已經退役的裁判在接受警方詢問和調查時,很爽快地承認曾經在時任足協(xié)高官的“指示”和“暗示”下吹過“黑哨”,這也是國家體育總局將南勇等人的涉案定義為“足球腐敗窩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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