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南勇身犯何罪公安部至今未曾公布,但記者28日從知情人處獲悉,南勇所涉案的金額遠不止媒體披露的數(shù)目,令人驚詫的是,在被傳訊時南勇身上的銀行卡居然有600萬之多。正是這張有著600萬的銀行卡擊潰南勇一度固守的心理防線,從而迅速招供。
在被專案組傳訊之前,南勇可能有思想準備,但是沒想到一切會來得這么快。15日,南勇像以往一樣上班,并且可能有了將財產(chǎn)轉(zhuǎn)移的設(shè)想。不過,當總局要求他去開會的時候,他暫時擱置了想法,畢竟一切看起來都還算平靜。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當南勇和楊一民一起到了總局,才發(fā)現(xiàn)自己中了“埋伏”。也許在那個時候,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沒有任何的僥幸,反賭專案組很快就查出南勇的銀行卡上有600萬的巨款。這對于南勇來說,是一筆說不清楚的巨款。畢竟在1998年進入足協(xié)之前,南勇的收入并不豐厚。即便是進入足協(xié)后,每個月工資也不會上萬,這樣12年下來,總的收入最多不過100萬出頭而已,距離南勇卡上的600萬還有著很大的差距。
銀行卡是南勇的,但錢的來源是需要他交代的。于是此前口風還算很嚴的南勇迅速招供,而且招了很多,目標直指國字號和中超。從目前來看,即便媒體披露的南勇收受國安50萬和私吞哈恩薪水中的15萬美元屬實的話,折合人民幣也不過150多萬,這意味著至少南勇銀行卡上還有將近300萬元人民幣是來源不明的。
如果最終落實南勇確實是商業(yè)賄賂,那么南勇將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呢?某專業(yè)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現(xiàn)在到了刑事拘留階段,意味著已經(jīng)有證據(jù)證明他們觸犯了法律。如果是受賄1萬元,那么他將可能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如果受賄超過1萬元以上,他就有可能被判處10年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受賄超過6萬元,他將有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再超過的話,無期或死刑都有可能。”
記者還從特殊渠道了解到,目前位于北京的南勇等人的住宅及辦公室已經(jīng)被警方搜查。據(jù)稱,來北京進行搜查的警察就是現(xiàn)在在足壇人人談之色變的825專案組的警察,這些警察持有合法的搜查手續(xù),并且已經(jīng)搜查了南勇等人的住宅及辦公室。(華西都市報 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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