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真的不能看表面或者聽別人說,就拿羅家英和汪明荃之間的關系舉例,之前的報道都指出一個方向,那就是羅家英苦戀汪明荃,求婚三次不得,阿姐在兩人的戀愛關系中似乎更強勢,更自我,而家英哥就很被動,年紀一大把,婚也沒有結,膝下也無子。直到羅家英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才著實讓記者意外,原來真正不想結婚的是羅家英,自幼家境不好的他認為結婚很麻煩,除了要花錢孝敬父母外,還要花錢討好老婆。羅家英說,晚年手上沒有積蓄,是很可怕的……于是,汪明荃只能尊重他的意見。于是,報紙上看到所謂羅家英在阿姐演唱會上求婚,不過是為了博個彩頭,讓觀眾看得更開心而已。所以道理就是,千萬不要妄自判斷任何關系,包括戀愛。
南都周刊記者 艾輝
真相一,究竟誰不想結婚
“我深知金錢對老年人的重要性”
媒體上記錄了羅家英三次求婚的經歷,第一次是1997年,羅家英憑著在《我愛廚房》中的精湛表演,一舉奪得了第十五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配角獎,和第三十二屆臺灣電影金馬獎最佳男配角獎,志得意滿、春風得意的他認為配得上阿姐,于是就求婚,遭拒。第二次是,2002年汪明荃被查出患有乳腺癌和甲狀腺癌,羅家英在手術前一個星期求婚,汪明荃以“健康時候尚且拒絕,何況現(xiàn)在”為由不予接受,羅家英再次失;第三次就是2003年,汪明荃紅館演唱會,羅家英現(xiàn)場手捧玫瑰,單腿下跪求婚,汪明荃松口表示可以考慮,但演唱會結束后,不了了之。于是,汪明荃似乎給人的印象就是事業(yè)型女性,很強勢,再加上上次婚姻失敗的陰影,于是不愿意被婚姻所束縛,更愿意與羅家英享受這種更舒服的關系。
也許上面的三次求婚都是事實,但是至少現(xiàn)在羅家英已經不太可能糾纏于求婚這個環(huán)節(jié)上了,正如他所說,婚姻對于他和阿姐來說,不過是個形式而已。兩個人的關系其實早就是親人了,18年的相處讓他們跟所有公婆一樣,閑暇之余一起喝茶,吃飯,聊天。對于外界的評論,認為阿姐很強勢,羅家英倒不這么認為,他說:“是阿姐在幫我,她把壓力都轉移到自己身上,其實后來真正不想結婚的,反而是我,我從小家境很苦,后來唱粵劇,沒什么錢,覺得結婚的話,要多花精力、多花錢去養(yǎng)新組建的家庭,實在很麻煩。而等我到了晚年,我更深知金錢對老年人的重要性,一旦生病,手里沒有錢,實在很慘。結婚太花錢了,還是不要了!
真相二,阿姐霸道,家英軟弱?
小事聽她的,大事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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