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樂壇天王陳奕迅的父親、香港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61歲的陳裘大涉嫌利用職權,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8月多次收取工程承辦商或物料供貨商近300萬港元賄款,被控九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前日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監(jiān)房看管。昨天下午法庭宣判,陳裘大入獄6年,比第一次判刑減少1年。前天前往聽審的陳奕迅昨天并沒有出席,而是選擇用工作來麻醉自己,并且坦然接受了香港媒體的采訪。
【父親】陳裘大:星爸變成香港第二貪官
身為香港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的陳裘大月薪高達數(shù)十萬港元,行將退休的他屆時可領得近600萬港元的退休金,另外還有每月約3.5萬港元的長俸,所謂高官厚祿,但高薪卻不能養(yǎng)廉,還連累兒子為此低頭,低價續(xù)約英皇救父。
其實廉正公署于2000年8月接到投訴,開始跟蹤陳裘大,他卻懵然不知。2001年初,廉署知會了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后,在陳裘大新的辦公室天花板上安裝了偷拍機,由2001年3月至7月,共偷拍到900盒錄影帶。除了拍到他挖鼻孔外,還拍到他在數(shù)錢,忘形得連門都不關。陳裘大對此在庭上以自己是遭廉署威迫利誘“迫供”,及有數(shù)錢怪癖來自圓其說,換來控方大律師一句“垃圾,簡直是侮辱陪審員的智慧”!
陳裘大是香港元朗“鄉(xiāng)下仔”,父親在街市賣豬肉。他出生時非常瘦弱,母親曾按照熱水瓶大小來織毛衣給他,還因此為他改名“求大”,但后被小學老師改成“裘大”。其父在陳裘大22歲時過世,家庭更加貧困,因此陳裘大一向把“錢”看得極重。他被捕前三星期,在接受周刊訪問時說:“我發(fā)覺錢好重要,起碼要下半輩子不用擔心!
自幼家貧造成的急功近利,終于使陳裘大演變成“極度貪官”,于1999年4月至2001年8月期間,他收受賄款336萬港元,賄款由2萬至150萬港元不等,大小通吃,甚至還脅迫受賄公司給他49萬港元作“保護費”。結果13項控罪中有10項罪成立,他成為自1973年香港英籍總警司柏葛被緝捕后,因貪污被定罪的香港最高級官員之一。
【兒子】陳奕迅:安靜面對不談再上訴
面對上訴失敗,作為兒子的陳奕迅昨天中午依然戴上墨鏡,出席于九展舉行的“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記者會,心情看來十分平靜。記者追問到陳奕迅可有想過缺席活動呢?他坦言的確考慮過,可是作為娛樂圈中人,記者會少了一個人就會少了一樣東西,他亦希望向娛樂記者交待一切的感受。前天陳奕迅到庭上聽審,昨天為了出席記者會錯過了宣判,但他卻沒有后悔,他相信若自己去參加聽審后才出席記者會,可能會影響到心情,更何況在法庭門外,不知和哪個交待才好。
爸爸入獄的事也啟發(fā)了陳奕迅,他覺得每一個人在拼搏之余,應該要對父母、兒女好,要多抽時間去陪伴家人。問他會否再上訴呢?他自言不便講,總之如常盡自己本分,令自己強壯一點。
【父子情】曾冷戰(zhàn)兩年曾替父還債
幾年來,父親涉嫌貪污為陳奕迅帶來很多不利的報道和困擾,其間更傳出他與華星唱片結束合作后簽約英皇唱片公司,也純粹是為了更快賺錢替父還債。去年陳父可以上訴,陳奕迅為籌得百萬上訴費,于是以2500萬港元低價續(xù)約英皇,以求換錢救父,可見父子情深。
溫馨的父子情,在陳奕迅的成長片段,卻曾經(jīng)一度出現(xiàn)暗涌。一向嚴厲的陳裘大,由于母親不識字,父親又只有小學文化程度,故此陳裘大一直認為,做人要有學歷,才會得人尊重,亦才能賺到錢有出息。于是陳奕迅讀中學一年級那年,即被送往英國求學,每月學費連食宿要2萬多港元,然后陳奕迅想學音樂,陳裘大二話不說讓他學小提琴和鋼琴,又請補習老師教他一口牛津英語朗誦詩。
陳裘大希望陳奕迅繼承父業(yè)做建筑師,每年安排好暑期工讓他接觸工程界前輩,為他打通人脈網(wǎng)絡。誰知陳奕迅讀建筑第二年,他竟在香港贏了歌唱比賽新秀冠軍,然后立志選擇入娛樂圈———一條陳父認為找不到飯吃的路。父子倆一度為此冷戰(zhàn),同臺吃飯也互不理睬,為時竟達兩年。雖然如此,陳裘大畢竟最疼愛陳奕迅,暗地里常扶他一把,經(jīng)常在工程界聚餐晚會安排陳奕迅任演出嘉賓,又向唱片公司進貨,將兒子新唱片向同事甚至生意伙伴轉售。
來源:東方早報 作者:駱俊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