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4日電 臺灣媒體報道,許瑋倫車禍案昨天(23日)在臺灣苗栗地檢署開庭,駕車助理“小烏龜”林怡妏雖然宣稱已記不清車禍的過程、否認有過失責任,但檢察官依照證據當庭將她列為被告。同為被告的貨車司機黃碧祥則被質疑,事發(fā)至今近3個月都沒對許家表達誠意,昨天他說:“我一個鄉(xiāng)下人,沒有途徑跟許家接觸,并不是相應不理!
臺灣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興華指出,檢察官在昨天下午3點曾傳訊林怡妏、黃碧祥、許父許世昌(未到,律師代出庭)和經紀人孫復華(未到)。據悉,檢方研判是林怡妏駕車先失控擦撞護欄后,再遭黃的貨車追撞,檢方曾在2月3日趁假日秘密傳訊她,但她交代不清。
昨天的傳訊,林怡妏仍然只記得“車子后面好像被另部車子追撞才失控”,但檢方據警方鑒定和證人等跡證,初步認定她有過失責任,近日將再鑒識已扣押的肇事車輛Mini Cooper,厘清說詞。
庭訊后,林怡妏在父母的保護下并未發(fā)言,林父說她頸脊肌肉拉傷正在復健當中,腦震蕩造成的中耳受損,甚至忘記了2月曾到地檢署偵訊的事。
許家委任律師陳生全指責黃碧祥說,近3個月許家都感受不到他及所屬車行的“人情義理”,明明有全險、強制險,姿態(tài)卻是非常被動,司機黃碧祥則喊冤說因為沒有聯(lián)絡的方式,且事發(fā)后經濟已經陷入困境,所以一直沒有什么表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