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7日電 臺灣藝人周杰倫遭檢舉妨害“兵役案”,臺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周杰倫確實罹患僵直性脊椎炎,且被判定為丙等體位,才不須當兵,認定周杰倫并沒有逃避兵役的意圖,也沒有以其它方法變更體位的行為,因此,以罪嫌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中央社”報道稱,根據(jù)臺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周杰倫遭檢舉以僵直性脊椎炎為由免服兵役,卻能四肢靈活正常、連續(xù)在舞臺上表演數(shù)小時,且能打籃球、玩古董車,做出僵直性脊椎炎患者不能做的事,顯然周杰倫免役體位是虛偽不實,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不起訴處分書表示,經(jīng)查周杰倫確實曾被新光、“三軍總醫(yī)院”等醫(yī)院診斷出罹患僵直性脊椎炎,且在1999年四月間被判定為丙等體位。僵直性脊椎炎除非到了末期,整條脊椎粘連,否則運動可減輕腰背和頸部的酸痛及僵硬,周杰倫只要不固定姿勢維持太久,表演幾小時應(yīng)沒有困難,打籃球及玩古董車均屬正常現(xiàn)象。
報道稱,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周杰倫并沒有避免“常備兵”征集的意圖,也沒有以其它方法變更體位行為,沒有其它積極證據(jù)證明周杰倫有“妨害兵役”犯行,因此,以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