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照光盤被公開叫賣 法律人士告誡市民勿違法
2008年02月14日 14:09 來源:成都商報 發(fā)表評論
近日,香港娛樂圈的艷照門事件成為香港和內(nèi)地熱點話題,而這也成為各路盜版碟賣主的又一生財之道。昨日記者在深圳發(fā)現(xiàn)多個售賣盜版光碟的“走鬼”,當街叫賣陳冠希艷照光盤,價錢高達50元一張。
深圳法律人士對此表示,以牟利為目的制造及銷售此類光碟在內(nèi)地屬違法行為,一經(jīng)定罪,最高可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一般人購買后在朋友間傳播并不觸犯相關法律,但如果購買后在公開場合播放,亦有可能會犯法。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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