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莎名譽侵權(quán)案開庭 再為“博客門”事件道歉
2008年06月13日 15:54 來源:信息時報 發(fā)表評論
歌手斯琴格日樂訴金莎名譽權(quán)案昨日上午在北京東城法院公開審理。作為被告的金莎卻現(xiàn)身廣州出席一個網(wǎng)絡(luò)歌唱大賽的活動評委,她拒絕回應(yīng)“潑婦門”官司,不過就近日被指扮粉絲在博客自己夸自己一事,再度道歉。
金莎之前因在博客以“當女歌手變成潑婦”為題稱遭到斯琴格日樂辱罵,“潑婦門”升級對簿公堂。之前有消息指金莎會出庭做證,她對此否認說:“我今天在這里作評委,不太清楚這件事。”再追問有關(guān)“潑婦門”的事情時,就被其助手擋架,稱只回答與活動有關(guān)的問題。而有關(guān)“博客門”猛夸自己的事,金莎再度道歉,“真的很不好意思,那時候自己還是年少無知,希望大家原諒我!
此外,和金莎一起擔任評委的林俊杰,坦言雖然大家是師兄妹但是仍是有尷尬。
【編輯: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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