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陳楚生簽合約以及帶病演出是否被迫,天娛方面代理律師吳剛反駁道,“08年的5月左右,就是這位周律師曾經(jīng)代表陳楚生遞交了一份要求仲裁撤銷與天娛之間合約的申請,但一個月后陳楚生方面自己又撤回申請了,陳楚生08年5月是在這位周律師替他審查合同后決定繼續(xù)履約的。”對于陳楚生方面提交的視頻資料,吳剛直言:“這個視頻證明不了陳楚生演出時是被迫的,看起來他甚至是在享受這個演出。之前蘇醒也曾因為身體不舒服退出過幾場巡演,陳楚生是一個成人,也可以自己判斷,如果他因為身體的原因不想演,天娛當然不會逼他演,所以這個指責完全不成立!
焦點三:怎樣算出2700萬天價解約費?
伴隨陳楚生解約,巨額天價解約費一直是焦點。第二次開庭時,2600萬解約賠償金追加到2700萬,這筆天文數(shù)字是如何構(gòu)成,卻從未有過相關(guān)說明。對此,陳楚生代理律師周俊武表示質(zhì)疑,稱不知如何能算出這一數(shù)字。
對于疑問,天娛方代理律師吳剛則稱均有法律依據(jù)和證據(jù),會在17日的審理中涉及。吳律師還首次對媒體透露,2700的賠償并不是首要的訴求。“我們的反請求首先是要求裁決確認陳楚生的解約行為無效,陳楚生應(yīng)繼續(xù)履行合約,2700萬的賠償金是如果裁決確認解約的情況下才要求陳楚生承擔的。”
不過對此,周俊武毫不猶豫地給予否定。“這個絕對不可能,我是問過陳楚生的,都這樣了還怎么回去?而且我認為對方這個說法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笔潞螅敱粏柕绞欠駮裰吧婿╂寄菢印盎ㄥX買時間”時,周俊武表示也不可能。
焦點四:天娛是否隱瞞陳750萬元酬勞?
在第二次開庭時,陳楚生方面就提出天娛除開返還凍結(jié)的200余萬元存款,還應(yīng)另外支付陳楚生酬勞約750萬元。第三次庭審當中,周俊武也正式提交了天宇隱瞞陳楚生約750萬元收入的證據(jù)。他表示,這筆收入包括陳楚生自寫自唱的《有沒有人告訴你》在2008年中被下載1600萬次的彩鈴收入,以及其在2008年11月-12月份參加演出的酬勞。“彩鈴下載這一塊,陳楚生應(yīng)該要分到500萬元。但天娛方面稱2008年沒有與移動有相關(guān)合作,因此并沒有相關(guān)收入,可是在2007年陳楚生就拿到過一部分的彩鈴收入。另外演出方面的酬勞也有250萬元,這也是包含其中的!
對此,天娛方面代理律師吳剛認為陳方在750萬元收入的證據(jù)上并不成立!八麄兣e出的所謂750萬元的證據(jù)并不成立,而且屬于陳楚生的收入,該給他的都基本給他了,這個收入并不存在。2008年12月他違約罷演中斷聯(lián)系了,當月的收入怎么給他啊!庇浾 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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