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晉遺孀徐大雯狀告宋祖德、劉信達侵犯謝晉名譽權一案,昨日上午在上海開庭。此前一直聲稱會親自到庭的宋祖德,以身體不適為由缺席。長達4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只有雙方律師代表答辯。面對原告提交的訴訟及錄音證據(jù),宋的代理律師稱:這些都無法證明這些博文是由兩被告本人親自書寫,而且該博客去年10月曾遭黑客攻擊,因此博客內(nèi)容不是被告所為。法庭將擇日做出判決。
原告 要求道歉,索賠50萬元
在昨日法庭事實調(diào)查階段,原告代理律師富敏榮,要求兩被告立刻停止侵權,撤下博客,并說明事實真相及對外道歉,還提出各項賠償總計人民幣50萬元。
律師稱宋祖德劉信達以發(fā)表實名博客和接受媒體采訪兩種方式誹謗名人,內(nèi)容主要包括“謝晉嫖娼致死”和“謝晉和劉曉慶在海外有私生子”,以此來炒作自己。這給謝晉名譽造成極大損害。律師當庭播放了宋祖德接受某媒體采訪的電話錄音,宋在電話里稱自己博客內(nèi)容完全屬實,否則不敢亂說。此外,原告律師還得到一份劉曉慶聲明,也在庭上一并呈上。
被告 博客被黑,非本人所寫
作為宋祖德和劉信達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被告律師崔勇稱,現(xiàn)有證據(jù)無法證明這些博文是由兩被告本人親自書寫親自上傳,因此無法證明兩被告就是侵權人。此外,被告認為原告證據(jù)存在瑕疵,提供的媒體資料和錄音,均無法證明出自兩被告。兩被告認為原告提出的50萬元賠償數(shù)額過高,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此外,崔勇律師表示,宋祖德的博客曾于2008年10月份左右遭到黑客攻擊,因此博客內(nèi)容不是宋本人所為。法庭將擇日做出判決。
- 庭外話
昨日記者致電宋祖德,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記者上宋祖德在各大網(wǎng)站的博客,發(fā)現(xiàn)去年10月其博客發(fā)表的有關謝晉導演的文章,已全被刪除。記得去年11月,記者曾電話采訪宋祖德,問道“迄今為止,你依舊認為你博客中的內(nèi)容全部是真實的嗎?”,宋祖德回答稱:“對。我一直都是這樣堅持!庇嘘P本案件,昨日在法庭外的市民表示,支持徐大雯,“宋祖德之流一天不鏟除,社會風氣就會給敗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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