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辦公廳4月13日下發(fā)了一份《關于重申嚴禁炒作名人丑聞、緋聞、劣跡的通知》(下稱《通知》),嚴禁各類綜藝、娛樂、訪談節(jié)目炒作名人緋聞秘史、劣跡丑聞,以凈化熒屏聲頻,避免“有丑聞劣跡的名人”誤導觀眾、聽眾。消息一出,電視圈一片嘩然。如果按照《通知》所說,不少娛樂節(jié)目都將受到沖擊,記者采訪了多位業(yè)內人士,對部分條文進行解讀。本版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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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綜藝、娛樂、訪談等各類節(jié)目,禁止談論名人緋聞秘史、藝人隱私戀情等花邊八卦新聞,凡再有播出此類節(jié)目,一經發(fā)現,要從策劃選題者開始,層層追究責任。
疑問: 明星私生活都不得涉及?
《通知》中幾乎將目前所有和娛樂沾邊的節(jié)目類型一網打盡,現在的娛樂節(jié)目,不涉及明星談戀愛、結婚、懷孕、離婚等新聞的少之又少,如果嚴格執(zhí)行《通知》,意味著今后大部分娛樂節(jié)目將不得涉及明星的私生活。
解讀: 極端低俗的節(jié)目才會被“清算”
據某衛(wèi)視資深監(jiān)制表示,廣電總局這次應該是注意到一些電視臺頻頻拿阿嬌、謝霆鋒等負面消息較多的藝人做噱頭,考慮到對青少年有較大負面影響,因此緊急叫停。目前他們的認知是《通知》針對的是如講“艷照門”的低俗節(jié)目,談及明星正常私生活的節(jié)目應該不在“清算”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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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jié)目不得邀請有丑聞、劣跡和有犯罪紀錄者擔任嘉賓或評委,更不得將丑聞、緋聞、犯罪等作為賣點,美丑不分。
疑問: 犯過錯的藝人都被封殺?
有犯罪記錄倒容易界定,但丑聞、劣跡如何判斷?像張元、高虎、謝霆鋒、劉曉慶、蘇永康這些有過前科但已悔改的藝人怎么辦?
解讀: 節(jié)目要對明星進行“品格評估”
據廣東最愛影視機構董事長莫慶棠認為,《通知》只是對近期有較多負面新聞的藝人有影響,“其實只要藝人給公眾的印象是健康的就沒事?偛荒芤环稿e就封殺吧?但電視臺近期肯定會對上節(jié)目的藝人‘品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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