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7日電 經(jīng)過長達六周的激烈辯論,并再次作出修改后,美國6日把有關伊拉克武器核查問題的決議草案提交聯(lián)合國安理會,聲稱這是給伊拉克的“最后機會”。
美國常駐聯(lián)合國代表內格羅蓬特會后表示,美國希望安理會于8日就修改后的對伊拉克武器核查新提案進行表決。
美國星期三正式派發(fā)提案文本供傳閱,安理會當天上午即就提案舉行內部磋商。據(jù)所獲提案文本,美國并未對提案進行實質性改動。提案在引言部分加入了部分內容:“重申尊重伊拉克﹑科威特及其鄰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承諾”。在提案的執(zhí)行部分,美國增加了一段獨立的內容,表示“據(jù)此決議,予以伊拉克全面履行以往承諾的最后機會”。
此外,修改后的提案將原執(zhí)行部分第二段有關“安理會曾多次警告伊拉克,違背其(銷毀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的承諾將導致嚴重后果”的內容移至提案結尾部分。
分析人士認為,修改后的提案適當考慮了法國和俄羅斯的要求,但目前爭論的核心是提案中暗含動武授權的內容,美國并未在此關鍵問題上作出讓步。
附:美國提案要點
·在決議獲得通過后的7天內,伊拉克必須確認完全履行這一決議,并配合聯(lián)合國武器核查人員行動。
·伊拉克必須在30天內公布所有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項目以及相關材料,包括也可以作為民用的項目。
·核查人員應在決議生效后45天內開始工作。
·核查人員在開始工作的60天后向安理會進行匯報,也可在60天內匯報伊拉克的任何違反決議行為。
·武器核查人員可以無條件地﹑不受任何限制地到任何地方進行核查,包括伊拉克總統(tǒng)薩達姆的住所。
·聯(lián)合國將給伊拉克“最后機會”,來履行其解除武裝承諾。
·伊拉克的任何不完全合作,將構成“進一步的事實性違抗”,安理會將就此做出評估。
·一旦伊拉克阻撓武器核查行動,武器核查人員須立即向安理會匯報。安理會將立即開會進行討論。
·伊拉克若不履行聯(lián)合國決議規(guī)定的義務,將面臨“嚴重的后果”。
·武器核查人員可以隨意調查和訪問伊拉克科學家﹑官員,并可以讓他們的家屬離開伊拉克來接受核查人員的詢問。
·核查人員可以“凍結”任何被核查的地區(qū),宣布為禁區(qū),禁止伊拉克當局在那里從事任何“地面和空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