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歐盟決定從2003年開始每個月遣返大約1500名阿富汗難民。
據路透社消息,歐盟內政部長和司法部長采納了這個計劃,作為打擊非法移民行動的一部分。官員說,這個計劃主要是自愿遣返的,但也不排除在有需要時強行遣返。
歐盟外交人員對路透社說,部長們同意在2003年動用1700萬歐元來資助這項計劃,當中包括在阿富汗的接收設施和對愿意遣返的人給與經濟獎勵。
不過,人權組織批評這個決定。國際特赦發(fā)表聲明說,這個計劃“沒有對返回者的安全提供適當的保障”。這個計劃成功與否也很大程度視乎阿富汗政府是否合作。
今年9月在哥本哈根的一次會議上,部長們支持一項強迫驅逐非法避難者和非法移民的建議。
他們要求歐盟委員會提出實質建議以資助自愿和強迫遣返。
部長們也針對“選擇避難所”的行為,這個詞是形容可能避難者挨門挨戶在每個歐盟成員國家尋求避難,以尋找最佳寄主國。
歐盟委員會估計大約有40萬阿富汗難民居住在歐洲。去年塔利班倒臺之后,大約有200萬阿富汗難民從鄰國巴基斯坦和伊朗返回家園。
聯(lián)合國難民高級專員公署曾經警告說,阿富汗人的安全未必能夠得到保障。
阿富汗難民部長在9月說,阿富汗人在祖國還有很大的困難,包括房屋、工作、糧食和適當教育等都相當缺乏。
他反對強迫遣返阿富汗人。他說如果外界希望協(xié)助阿富汗,就不要對阿富汗人施加壓力,強迫他們立刻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