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 日前,揚州市物價局出臺政策,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32項收費予以減免,其中規(guī)定,低保對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雜費全免,代辦費減半,高中階段學費、雜費、住宿費全免,非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費按照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公費生標準減免50%或酌情全免。
據新華報業(yè)網消息,根據該規(guī)定,各校減免的費用占所收學雜費的比例不能低于15%。以該市教育局13家直屬學校為例,今年秋季入學共減免學費一百余萬元,有1722人享受到了這一政策。(董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