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時代:法律說了算
天有不測風云,看似平靜的帝國隱藏著風險。
突然有一天,情況發(fā)生了變化。陳曉做的事情,讓黃光裕感到不滿。覺得應該換掉他,才能讓帝國獲得更大的發(fā)展。
黃光裕向其他股東提議,“咱們把陳曉罷免,再換一個叫鄒曉春的人!边@個提議要實現(xiàn),黃光裕至少還要征得16個股東的同意,加上自己的35份權力,達到51份,才能將想法變?yōu)楝F(xiàn)實。
黃光裕的這個提議讓陳曉很不滿。他也提出了一個方案征求大家的意見,“咱們重新劃分權力,把原來的100份按比例擴大,變成120份”。這其實也就稀釋原來每股的權力,把多出來的20份賣給帝國以外的另外20個人。這樣,帝國的主人從原來的66個變成了86個,這樣的結果,是黃光裕要想實現(xiàn)自己換掉陳曉的想法難度更大了,他需要說服更多的股東。
這就是權利沖突。帝國時期,這種沖突很好解決,黃光裕可以一句話就讓陳曉走人。
但黃光裕顯然明白,帝國早已經不存在了,在這個嶄新的“非帝國時代”,強權不再管用,暴力也不再管用,一切的行為要依規(guī)則而行。作為股東,盡管是最大的股東,他想要換掉陳曉,必須走一個復雜的程序。這個程序就是提議召開股東大會,“彈劾”他不信任的管理者。
黃光裕就是這么做的,他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議供股東大會“審議”。在投票的時候,黃光裕占有優(yōu)勢,他的35份權力相當于35票,而整個帝國只有100票。他如果能說服16個人同意,就可以“為所欲為”,即使不用說服一個,只要沒有超過35票支持陳曉,他也能贏。而陳曉則不一樣,他需要說服更多的人,才可能勝利。
在這場投票過程中,顯然陳曉是沒有優(yōu)勢的。他要想勝利,更多是靠自己此前的業(yè)績以及對未來的承諾,來贏得其他人。
9月28日,股東們聚集在一起,就陳和黃的提議進行投票。結果有點令人意外,多數(shù)人不同意換掉陳曉,多數(shù)人也不同意再引入更多的股東。多數(shù)人認為目前的狀況挺好的,不要改變最好。對于這個結果,許多媒體總結為陳曉勝,黃光裕敗。
面對這一投票結果,不管陳和黃是否滿意,必須接受,并執(zhí)行。
那么,回頭看,在這場沖突中,誰的力量最大?不是黃,不是陳,也不是任何一個股東,而是規(guī)則。大家的底線是認同這個規(guī)則,誰如果敢破壞這個規(guī)則會遭到上天的處罰!這個上天,其實就是現(xiàn)實世界中的法律。
這個規(guī)則是美好的。干擾、破換這個規(guī)則一切行為都是罪惡的。這個規(guī)則運行的場所,叫市場。
旁觀者:要尊重游戲規(guī)則
之所以要用較大的篇幅虛構一個故事,是為了厘清,作為旁觀者,我們應該站在什么立場上看待這場爭論。這里說的旁觀者,是指并不擁有國美股權,但在此事上愿意表達看法的人們。
國美內部的矛盾公開化以后,旁觀者在各種媒體上發(fā)布了大量的觀點,尤其是在網絡上,支持某一方,成為許多人表達觀點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些觀點中,據(jù)觀察,支持黃光裕者聲音比較大一些,而支持陳曉的人似乎相對較少一些。在一些網絡調查中,支持黃光裕一方的,點擊量明顯占多數(shù)。
為什么呢?許多人認為陳曉的行為有違傳統(tǒng)文化,對“老板”不忠,這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所不愿意容忍的行為,至少,在道德層面,黃光裕占有絕對的優(yōu)勢。與此相對應,許多人認為,陳曉的行為“不道德”。甚至有人問,家族企業(yè),以后還敢交給外人管理嗎?
面對這樣的局面,更多的旁觀者,也理所當然地認為,在輿論上有優(yōu)勢在股權上更有優(yōu)勢的黃光裕,驅除陳曉將是簡單的事情。但最終結果,卻讓許多旁觀者出乎意料。陳曉“贏了”。
這又是為什么?是多數(shù)人沒有站在“有理”的一方嗎?如果旁觀者判斷失誤,“錯”在何處呢?
參與互動(0) | 【編輯:陳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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