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賠60美元”也適用中國?
中國權利人不接受,網友呼吁“罷讀”
據報道,2008年美國作家協會與美國出版商協會就谷歌未經授權即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一事達成和解協議。11月6日,美國法院將對和解協議召開聽證會,和解協議一旦獲得批準,將產生效力。根據美國版權法,中國著作權人也會包含在和解協議范圍內。
該和解協議規(guī)定,如果權利人同意和解協議,谷歌對每本書至少賠償60美元,對于今后的使用,谷歌會支付給著作權人銷售收入的63%作為使用費,權利人可選擇讓其繼續(xù)使用或者要求其刪除圖書。
這份和解協議還聲明,經包括中方在內的權利人的要求,谷歌給予現金賠償的截止期限已推遲至2010年6月5日,刪除圖書的截止期限是2011年4月5日。如權利人不提出索賠,谷歌將認定權利人放棄權利,在今后使用權利人的著作也將不會支付給權利人著作權使用費。如果權利人不同意和解,提出訴訟,另行要求賠償。請注意截止期限為2010年1月5日。
然而,不管是中國權利人還是中國網友,多數人都對谷歌在美和解協議表示憤怒,畢淑敏、張承志、徐坤、陳村等中國作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烈指責谷歌的“霸權”行為。畢淑敏認為,谷歌的和解協議里面有很多霸王條款。徐坤說:“作家作品未經授權就直接收入數字圖書館,這樣做簡直就是文化霸權!标惔鍛崙嵉卣f:“60美元就想把人打發(fā)了?他們做夢去吧!”
甚至,有網友呼吁成立“罷讀聯盟”,封殺谷歌數字圖書館,堅決不看未經授權的作品。網友阿淵認為,谷歌敢明目張膽地將中國作家的作品掃描上網,這本身就說明,他們把中國作家看得太輕了,這是一件傷害國人自尊心的事情。因此,阿淵在網上呼吁成立谷歌數字圖書罷讀聯盟,“谷歌就是想通過霸權來賺錢,我們不能去讀那些書,讓他們的計劃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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