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5日正式出臺了“限購令”,規(guī)定廣州戶籍家庭和常住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宅,而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以限制不合理需求,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15日,廣州市房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省銀監(jiān)局、廣州市地稅局4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貫徹住建部等部委宏觀調控政策促進廣州市房地產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意見》,并將采取4方面措施,以鞏固廣州樓市調控成果,強化調控。
“首先,在限制炒房方面,廣州市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納稅證明和社保證明)只能購買一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得購買商品住房;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等!睆V州房管局新聞發(fā)言人黃文波介紹說。
在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的同時,廣州市還將嚴格貫徹國家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其中對第二套房貸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礎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房貸全面停貸。同時,住房公積金同步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
此外,廣州市還將加強土地增值稅調控,其中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樓盤,廣州市地稅局會同房管局密切關注,重點對其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同時,擴大住房保障力度。
黃文波還說,這些調控措施是依據近期廣州樓市動態(tài)而出臺的臨時性調控措施。且由于房地產發(fā)展的區(qū)域差異性,一些地方的“限購令”略有不同,但是各地落實中央樓市調控精神的信心、決心是一致的。
“在廣州的調控政策中,我們跟其他的地方還是不一樣。例如廣州市提出了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單獨購買商品住房,我們認為未成年人單獨購買商品房是不合理需求,是一種超前的消費需求,這種超前消費應該得到抑制!秉S文波說。(記者陳先鋒、吳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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