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十一后,周易便拿出全部家當7萬元投入到銷售小產權房的“事業(yè)”中。然而,這一次的“全情投入”卻讓周易身陷困境,難過年關。
“我現在的想法就是,政府馬上出臺針對小產權房的措施,無論政策怎么定,我都認了,只是不要讓我看不到頭!泵鎸χ袊洕鷷r報記者,自從加入小產權房代理銷售行當,他沒有睡過一個安穩(wěn)覺。
周易的朋友陳忠是另一位從事小產權房銷售的人,2005年在北京通州賣出第一套小產權房時,他對小產權房和大產權房的區(qū)別還知之甚少。三年后的今天,陳忠有了自己的房子和汽車,其小產權房銷售業(yè)務范圍從通州向房山、懷柔等地擴散。
陳忠等人的成功正產生著巨大的示范效應,吸引像周易一樣的后來者前仆后繼,加入到小產權房代理銷售中。然而,隨著國家叫停小產權房,發(fā)布風險提示,小產權房的銷售一落千丈,周易三個月只賣出不到十套房。
小產權房銷售與大產權不同,代理商從開發(fā)商處拿到代理權后,再將銷售權分給下面的分銷商,“房子數量多的小產權房樓盤甚至有30個以上的分銷商。”陳忠告訴記者,近三年來北京小產權房的數量日益增加,較2005年時數量增加了近十倍;最早集中在通州,后來房山成為其集中地,現在懷柔、密云等地都遍布小產權房。
他說,在2007年12月28日的京華時報B86版的房產廣告中,40個房地產項目中房山區(qū)的小產權房占到11個!按螽a權房價格越來越高,買不起的人越來越多,大量買房人只能選擇價格較低的小產權房,此后小產權房的數量就越來越多,價格也水漲船高,唯一不變的是購買小產權房人的組成成分!
“這三年間,平均下來我們部門每個月成交10余套小產權房,其中有20%左右被城區(qū)拆遷戶買了,還有30%左右被需要給子女空出城中房的老人買去,其余的都是外地人買走的,也有大概5%的比例是投資客買的!标愔医榻B。
誰因小產權房受益?
“小產權房給當地帶來了很大的變化,特別是一些偏遠落后農村經濟被刺激起來,房山區(qū)的琉璃河鎮(zhèn)就是典型,那里的房地產項目幾乎都是小產權!倍嗄赇N售小產權房的賀軍向記者表示,2005年時琉璃河鎮(zhèn)還是落后的鄉(xiāng)村,最引人注目的是規(guī)模龐大的水泥廠。而在三千年前,這里是西周燕國的首都。從京石高速琉璃河出口,便進入琉璃河鎮(zhèn)。
2008年12月25日,記者在琉璃河鎮(zhèn)采訪時遇到賣柿子的何云,在她的身后,不僅有賣土雞、土雞蛋的老農,還有在2007年初被下令拆除的小產權房“鵬達錦園”,地基已經被全部掩埋!奥犝f那里好像占用了耕地。”她說。據了解,“鵬達錦園”是2006年北京市土地執(zhí)法中查出的違法項目之一。
“按照一平米老房換一平米新房的比例,開發(fā)商給了我兩套房,F在小區(qū)里住的人80%都是拆遷戶,只有少數房子賣給城里人!弊≡诹鹆Ш渔(zhèn)秀水新村的鄧秋告訴記者,她對這樣的置換標準還是滿意的。但是這個標準已經不能滿足某些等待住房改造的村民,說得一平方米老房換兩平方米新房他們才能同意搬遷。
在琉璃河鎮(zhèn),更多的村民認為小產權房的開發(fā)與己無關,“他們建房子賣錢,我還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除了鎮(zhèn)里多了很多不認識的人,并沒有感覺到小產權房帶來多大的好處。”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房山區(qū)琉璃河鎮(zhèn)11個村每村都有小產權房項目,琉璃河鎮(zhèn)的小產權房,包括已售3年的“琉璃陽光”,銷售2年的“新秀家園”、“秀水新村”,當地最大的房地產項目“濱水雅園”,2007年才開始建設的“耄耋公寓”以及已經售完的“福樂園”、“鏡水家園”等十余個房地產項目。但以村民回遷房為主的房地產項目并不多,一些房地產項目主要以出售給外來人口為主,徐濤便是眾多外來買房人之一。
“我覺得住在這里空氣清新,交通也還方便,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配套。你看這里有這么多的房地產項目,以后肯定會越來越好!毙鞚I了琉璃河鎮(zhèn)的房子,而城里的房子讓給他準備結婚的孩子。
在小產權房的產業(yè)鏈中,受益最大的是房地產開發(fā)商和地方政府!胺康禺a商占了40%的利益,地方政府占40%,僅有不到20%的利益給了農民!敝槿耸肯蛴浾咄嘎。
如何解決小產權房各方利益
“小產權房買賣中最受益的不是擁有土地權的城鎮(zhèn)農民,而是城鎮(zhèn)的基層領導!本W民過客在百度貼吧中表達著不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房,農民應當是房地產開發(fā)中最大的受益者,但從目前的現狀來看,農民并沒有得到多少好處。”中國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表示。
他認為在確保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各村按照政府的統(tǒng)一規(guī)劃,在宅基地上建房,并利用整理出的土地招商引資,對農村經濟發(fā)展有著非常實際的促進作用。
“昌平區(qū)的北七家鎮(zhèn)建造的王府花園、溫泉花園、八仙新村等15個居住社區(qū),在1996年被認定為違法建設項目,但當時住戶已經有幾千,1997年政府專門針對這些小產權房下達12號文件,住戶在補交土地出讓金和有關稅費,補辦有關手續(xù)并處以罰款之后其房產可以轉為合法。到2003年,這些住宅項目基本完成手續(xù)補辦轉為合法。”在遇到電話咨詢小產權房合法性問題的客戶時周易總會這樣說,但他們自己卻消除不了對小產權房的擔憂。
“要是占用耕地,肯定得拆除,但那些既符合規(guī)劃又沒有占用耕地的呢,是不是應該可以轉成大產權?”臨近春節(jié),周易他們更加關注媒體上的消息,迫切希望能得到官方對小產權房問題處理的確切說法。還有更多和小產權房相關的人也在密切關注市場變化。
杜大爺2006年在琉璃河鎮(zhèn)買了一套90平米的小產權房,他是西城區(qū)的拆遷戶,和他一樣的朋友中也有一些在這里買房,大家在一起時互相安慰:“這么大的社區(qū),又沒有占用耕地,應當不會拆除吧。”
這個冬天,周易和他的同伴每天都處在忐忑不安之中,其中的一些人,已經開始謀求銷售大產權房。他們和眾多購買小產權房的人一樣,期望將來出臺《農村土地管理法》等法規(guī)政策,使懸而未決的小產權房問題最后得到一個公平合理的說法。(文中買房賣房人均為化名)
(記者 張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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