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茍仲文決定逮捕

分享到:
分享到: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茍仲文決定逮捕

2024年12月19日 10: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大字體
小字體
分享到:

  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十四屆全國政協(xié)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茍仲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編輯:曹子健】
發(fā)表評論 文明上網理性發(fā)言,請遵守新聞評論服務協(xié)議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評論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