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愛云特大金融憑證詐騙一案,一審判決生效,張愛云已經開始服刑。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愛云犯金融憑證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生,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虛報注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愛云是誰?在王懷忠一案中,曾有一個騙子侯萬清聲稱能幫王懷忠撤掉送到北京的舉報信,王懷忠深信不疑,而撮合兩人的,就是張愛云。
現(xiàn)年55歲的張愛云,是安徽省太和縣人,自幼讀書至小學五年級輟學,1972年經太和縣衛(wèi)校培訓后分配至某鄉(xiāng)衛(wèi)生院工作,兩年后調入阜陽市工作。雖然她只是個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的女人,但卻在阜陽市赫赫有名,因為她能“搞到錢”,并因此得到王懷忠的信任。后張只身到北京為王懷忠打點與擺平,沒想到拔出蘿卜帶出泥,自己特大金融憑證詐騙案東窗事發(fā),被中紀委查獲,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司法機關查出她曾伙同他人使用偽造的銀行存單詐騙三家單位,詐騙金額高達5280萬元。(來源:安徽商報文/解作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