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9日電 今天的《經(jīng)濟參考報》刊文說,《行政許可法》實施一個多月來,這部法律引起了政府機關和普通市民的“火熱”關注,而行政訴訟案件也有所升溫,在這些案件中,處在“弱勢”地位的普通市民頻頻勝訴。
《行政許可法》打開百姓訴訟之門
文章介紹說,8月1日,《行政許可法》實施剛好一個月。在這一個月里,人們對這部被稱為“對政府自身的革命”的法律投以極大關注,因為它的頒布實施,使曾經(jīng)高高在上的政府在一個相對平等的平臺上實現(xiàn)了與公民的對話。
“民不與官斗”、“胳膊擰不過大腿”,這些在老百姓潛意識中延續(xù)了數(shù)千年的傳統(tǒng)觀念,也隨著越來越多的公民通過司法途徑來保護自身權益而逐漸改變。
對照《行政許可法》,人們對原來生活中存在的許多見怪不怪的現(xiàn)象與行為,多了一道審視與質(zhì)疑的目光。更有人實實在在地拿起《行政許可法》步入法庭,由此引發(fā)的行政訴訟苗頭已開始顯現(xiàn)。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有關人員介紹,在整理北京市受理行政許可方面的案件數(shù)量時發(fā)現(xiàn),近年來,有關行政訴訟的案件呈現(xiàn)增多的趨勢。
政府機關緣何敗訴多
《行政許可法》實施后,新類型案件增多,涉及行政許可審批的各類行政訴訟案件也不斷擁至法院,不時傳出政府部門被判敗訴的消息:北京市規(guī)劃委被起訴,富潤家園149名業(yè)主獲勝;南京一名律師就商標代理之爭上訴,國家工商總局敗訴;長沙市民叫板“禁摩令”......
針對日益增加的行政訴訟案件和政府機關敗訴較多的現(xiàn)象,作為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的孫茂航律師就此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他分析說,首要的原因是由于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行政機關自身準備不充分造成的。雖然很多行政機關都圍繞新法進行了培訓和學習,并對一些舊的法規(guī)、規(guī)章和制度進行了清理,但在思想觀念上準備不足,行政機關“官本位”思想還在起作用,并沒有切實轉變觀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另一方面,說明公民的法律意識有了較大提高,懂得依靠法律和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同時《行政許可法》為公民維權提供了方便條件。
他說,《行政許可法》給當事人增加了一份信心!缎姓S可法》頒布后,明確了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對錯,當事人也有了判斷是非的標準,過去沒有提起行政訴訟,現(xiàn)在完全有可能走司法程序。
另外,過去撤訴的原告也可能轉而繼續(xù)上訴。這些方面都會導致行政訴訟案件的增加,但這是正常情況,隨著學習《行政許可法》的進一步深入和政府行為的逐漸規(guī)范和依法行政的推進,這一現(xiàn)象必然會得到緩解。
孫茂航還指出,作為政府機關,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切實轉變觀念,政府應當真正樹立寓服務于管理的行政理念,將《行政許可法》體現(xiàn)的“服務是政府的天職,管理就是服務”的現(xiàn)代政府理念融入到依法行政中,通過創(chuàng)新機制,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為公民、企業(yè)提供優(yōu)質(zhì)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務,從而做到向“服務型、民主型政府”轉變。(李佳鵬、林玉、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