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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違反軟禁宵禁規(guī)定被加拿大難民局再度拘押

2005年08月20日 10:06

  中新網8月20日電 廈門遠華案要犯賴昌星上周六因違反軟禁宵禁規(guī)定再次被拘捕。為防其潛逃,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19日下令繼續(xù)拘押賴昌星。

  據(jù)“中央社”引述加拿大電視臺的報道說,賴昌星上周末在溫哥華一間中國餐館外被捕。被捕時間為晚上21點半,超過宵禁時間3小時。賴昌星在加拿大曾申請難民被拒,目前仍在上訴中。

  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官員泰斯勒表示,賴昌星因擔心會被遣返,故潛逃的可能性極大。在本周二的拘押聽證會上,賴昌星表示,他因為決定參加一名友人女兒的生日晚宴才違反宵禁規(guī)定。不過,泰斯勒表示,賴昌星的話不可信。泰斯勒說,賴昌星目前處于軟禁中,無權選擇他想或不想做什么事。

  在上一次的上訴中,加拿大聯(lián)邦上訴法院以賴昌星及妻子只是逃避司法懲罰的逃犯為由,駁回他的上訴。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也指出,賴昌星及妻子不值得信任,更不夠資格作為證人。

  賴昌星的律師已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介入賴昌星案,準許賴昌星再上訴。加拿大最高法院尚未對此一請求作出決定。

  據(jù)了解,這次是賴昌星第二次違反軟禁法。今年1月,他曾赴賭場并被安全人員攝下影像。不得涉足賭場亦是賴昌星軟禁的限制之一。

  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下周五將再檢討是否須繼續(xù)拘押賴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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