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案
主持人李湘丈夫李厚霖狀告某鄒姓娛樂記者誹謗。這位號稱記者卻不愿透露所在媒體的鄒某以“明星殺手”的頭銜在自己的博客上發(fā)表了《鄒XX首次親口披露李湘婚姻出現(xiàn)第三者內幕》的音頻、照片及文字內容,稱李厚霖與某女藝人深夜在卡拉OK留連,關系曖昧。李厚霖以侵犯名譽權的罪名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名譽和精神損失費共計83萬元人民幣。
二宗案
肖某在新浪開辟個人博客,第一篇《不得不這樣嗎》一番表白,指名道姓地披露正于當日開機的某電視劇導演楊某以角色為由要求性交易。導演楊某也在自己的博客上發(fā)表聲明稱子虛烏有,要求女演員道歉,并委托律師以侵犯名譽權的罪名訴諸法律。
舊事
-女星楊恭如在博客上,披露女星周海媚患有紅斑狼瘡一事。許多網(wǎng)友認為這樣的做法很不道德。事后,楊恭如承認自己欠考慮,給別人帶來了麻煩。
-主持人周濤的昔日同窗在博客上披露她的兩段婚史,引起軒然大波。事后,周濤發(fā)表聲明稱要以法律手段解決,昔日同窗則坦言自己曾與周濤有些過節(jié),又因為在網(wǎng)上帖子上看到如何提高點擊率的文章,才出此下策。
-央視《同一首歌》主持人梁詠斌曾于主持一期節(jié)目后在個人博客上發(fā)表一篇題為《一個偶像的湮滅》,稱與現(xiàn)場某嘉賓發(fā)生摩擦,感慨對方“惡俗”使得一個偶像在自己心目中灰飛煙滅。這篇文章令在場觀眾、工作人員和網(wǎng)友都迅速反映出所指蔡琴。
新詞
博客,源于英文單詞Blog,指網(wǎng)絡上流水記錄形式簡稱“網(wǎng)絡日志”。許多Blogs只記錄blog個人所見、所聞、所想,現(xiàn)在已經(jīng)進化成評論、個人構想的新聞、日記、照片、詩歌、散文,甚至科幻小說的布告欄。
八卦,“八卦新聞”簡稱,有一種說法,上世紀七十年代,香港報刊爭相刊登美女裸照,因受制于法律和社會道德,不得不在裸照的“三點”位置貼上一個“八卦”圖案,相當于后來的“馬賽克”,“八卦新聞”遂由此而得名,F(xiàn)在將狗仔隊給娛樂明星胡編亂造的一切花邊新聞,統(tǒng)稱八卦新聞。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金力維
[上一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