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要明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性質和定位。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不同于我國歷史上一些思想家所憧憬的“大同世界”,也不同于空想社會主義者所描繪的“烏托邦”,而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社會和諧的思想同當代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這就明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領導核心、發(fā)展道路、實踐主體和根本目的。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有正確的指導思想。全會決定強調,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fā)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fā)展社會事業(y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chuàng)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fā)展。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新世紀新階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也是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必須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zhàn)略目標銜接好,提出切合實際的階段性目標和任務,有重點分步驟地持續(xù)推進。按照黨的十六大確立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根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全會決定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這些目標任務主要包括六個方面。(1)根據民主法治的要求,提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2)根據公平正義的要求,提出城鄉(xiāng)、區(qū)域發(fā)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yè)比較充分,覆蓋城鄉(xiāng)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3)根據誠信友愛的要求,提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系進一步形成。(4)根據充滿活力的要求,提出全社會創(chuàng)造活力顯著增強,創(chuàng)新型國家基本建成。(5)根據安定有序的要求,提出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6)根據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提出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tài)環(huán)境明顯好轉。最后強調,要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遵循正確的原則。全會決定提出了“六個必須堅持”的原則。第一條是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講的是工作的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把以人為本貫穿始終,做到發(fā)展為了人民、發(fā)展依靠人民、發(fā)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第二條是必須堅持科學發(fā)展,講的是工作方針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牢固樹立和全面貫徹科學發(fā)展觀,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第三條是必須堅持改革開放,講的是工作動力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適應社會發(fā)展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chuàng)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第四條是必須堅持民主法治,講的是工作保證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通過民主法治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第五條是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關系,講的是工作條件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從總體上把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關系,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切實做到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fā)展鞏固和諧、以穩(wěn)定保障和諧。第六條是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講的是工作的領導核心和依靠力量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同時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齊心協力促進社會和諧。這六條原則是緊密聯系的,需要在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進程中全面加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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