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船舶撞塌九江大橋事故昨天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上午約10點半,廣州海事法院在佛山海事局辦理船舶扣押手續(xù),依法對肇事的“南桂機035”號運沙船實施扣押。
修橋半年少收2700萬
“南桂機035”號運沙船為廣東佛山市民楊雄所有,由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航公司)負責經(jīng)營。2007年6月15日清早5時10分,“南桂機035”號運沙船由佛山高明開往順德,途中偏離主航道航行撞擊九江大橋,導致橋面坍塌約200米。后證實,有4輛汽車7名司乘人員及2名現(xiàn)場施工人員共9人,墜江失蹤。
廣東省佛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開高速公司)下設的九江大橋分公司是九江大橋的管理者,事故發(fā)生前一直按相關規(guī)定對過往九江大橋的車輛收取過橋通行費。6月15日九江大橋交通完全中斷,使這一切發(fā)生改變。佛開高速公司初步預計,九江大橋修復及正常通車至少需要6個月時間,以其2007年5月平均每日收費15萬元推算,未來6個月的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共計2700萬元。佛開高速公司認為,該損失理應由楊雄和裕航公司共同賠償。佛開高速公司還從佛山海事局查詢到,“南桂機005”號船也屬裕航公司所有。
前天上午,佛開高速公司向廣州海事法院提出兩個海事請求保全申請:一是請求法院扣押“南桂機035”號運沙船,同時要求船主楊雄提供760萬元擔保;二是請求法院限制裕航公司所有的“南桂機005”號船舶抵押、轉(zhuǎn)讓,同時要求裕航公司提供40萬元擔保。佛開高速公司在申請書中說,待自己查明“南桂機005”號船所在位置后,再向法院申請扣船。
“南桂機005”限制轉(zhuǎn)讓
廣州海事法院接到申請后,經(jīng)過嚴格核實作出扣押“南桂機035”號”船的裁定,并要求該輪船所有人在裁定送達之日起,30日內(nèi)向法院提供760萬元的擔保。廣州海事法院同時依法裁定,限制裕航公司所有的“南桂機005號”船舶抵押、轉(zhuǎn)讓,同時要求該輪船所有人在裁定送達之日起30日內(nèi)向法院提供40萬元擔保。昨日上午,“南桂機035”號運沙船被法院依法扣押。廣州海事法院巡回法庭法官向佛山海事局送達民事裁定書,限制“南桂機005”號船抵押、轉(zhuǎn)讓自由。
據(jù)了解,“6·15”肇事船的管理公司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務有限公司是一家只擁有一艘不到200總噸自有船舶的公司,卻管理著18艘1000多總噸的二等船舶,除了每月收取每總噸1元的管理費用和代辦船舶證件、證書手續(xù)以及協(xié)助處理海損事故外,沒有對此船實施任何形式的安全管理。
九江大橋管理方稱損失2700萬元,而肇事船舶價值僅760萬元。這起官司如何了結(jié)?本報將繼續(xù)關注事態(tài)進展。(閆曉光 胡后波 常維平 吳照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