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松巖案發(fā)后已升職
2007年,朱松巖被評為綏化市公安機關“十大優(yōu)秀警官”
在四名涉案警察中,朱松巖的職務最高。
今年42歲的朱松巖,被捕前已是慶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案發(fā)時,他是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
朱松巖的一位親戚稱,朱松巖畢業(yè)于黑龍江警察學校,是縣公安局里不多的正規(guī)警校畢業(yè)生,破案能力在局里數一數二。2007年,朱松巖被評為綏化市公安機關“十大優(yōu)秀警官”。
這位親戚稱,朱松巖在被抓前實際已升任刑警大隊大隊長,“任命已經下來,只是還沒來得及正式宣布”。
在這位親戚看來,朱松巖之所以突然被查,是因為該縣公安局內部有人想趁機“整倒”他。
對此說法,慶安縣公安局方面拒絕回應。
朱松巖還有一個“對頭”,被認為是隋偉忠———慶安縣檢察院檢察官。朱松巖的親屬稱,隋偉忠曾因嫖娼被朱松巖的手下發(fā)現,隋因此報復堅持查他的案子。
朱松巖的辯護律師也指出,偵查一開始,朱松巖就提出要求隋偉忠回避,隋一直未回避。
對此,隋偉忠稱,“嫖娼”一說沒有根據,也不是事實,他與朱松巖無怨無仇,只是奉命“秉公辦案”,而且按照法律相關規(guī)定,并不構成回避必須。
警察和家屬曾想“私了”
雙方協(xié)議,一次性付清2萬元“生活費”后,家屬同意不再上訪告狀
當然,在公安局內“人緣不錯”的朱松巖,不乏為他“兩肋插刀”的兄弟。
了解內情的檢方人士介紹,2002年,在李樹峰持續(xù)上訪的壓力下,該縣檢察院領導找到縣公安局,“趕快賠錢,要不我們壓不下去了”。
李樹峰說,當年2月,朱松巖通過他的一位在慶安縣法院當領導的遠房親戚作為中間人,找到他,希望“私了”。
李樹峰記得,2月5日,時任慶安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張廣富(2008年2月退居二線)和朱松巖一起到同樂鄉(xiāng)派出所,找到他,雙方簽訂協(xié)議:一次性付清2萬元“生活費”給李福祥的母親,李樹峰同意從此不再找任何部門上訪告狀!耙娮C人”一欄是張廣富的簽字。
李樹峰說,有了這筆錢后,他繼續(xù)上告。
這件摻和了慶安縣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人士的“私了”協(xié)議,最終未能私了這起命案,結果成為證據之一,出現在了11月24日的法庭上。
而此前的10月28日,檢察長趙德貴遭襲案告破。涉嫌雇兇傷害趙德貴的,就是張廣富。張廣富被拘后曾供述,他是要為手下兄弟朱松巖等“兩肋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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