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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鄭州經適房團購事件:房管局如何"自產自銷"?

2006年06月15日 11:34

    2006年4月20日,河南鄭州首次通過公開搖號方式進行經濟適用房銷售。 中新社發(fā) 馬健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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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確實買了鄭州新園的經濟適用房!弊蛉,鄭州市房管局政策研究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而鄭州市電視臺、市廣電局、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鄭州市人民法院等單位,都購買了此類經濟適用房。

  據記者了解,鄭州市政府當初批準建設鄭州新園,是為了給部分行政機關搬遷配套。然而當地學者認為,政府此舉有不當使用行政權力之嫌。

  《大河報》日前報道,鄭州一個擁有40%綠化面積的小區(qū),最小戶型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復式住宅。該小區(qū)被定位為“經濟適用房”,均價1580元。但小區(qū)388套住房中,有126套被鄭州某市直機關“團購”,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業(yè)異地認購。該小區(qū)正屬于鄭州新園的一部分。

  上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市直機關購買經濟適用房“有一個背景”——“2002年,鄭東新區(qū)剛剛醞釀的時候,還是一片田野。鄭州市政府曾下發(fā)一個《會議紀要》,規(guī)定凡是準備將辦公區(qū)遷往鄭東新區(qū)、并且辦公樓已經在新區(qū)建設中的市直機關,其工作人員可以在擁有一套房改房的基礎上,再在鄭東新區(qū)購買一套經濟適用房!

  “市直機關的工作人員2003年交款,鄭州新園在2004年動工,現在房管局的辦公大樓也要建成了!边@位工作人員稱,鄭州市政府曾在鄭東新區(qū)規(guī)劃出30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建筑面積,鄭州新園只是其中一部分。

  “當時的經濟適用房價格和商品房相差無幾,差價最多每平方米300元!痹摴ぷ魅藛T說,因此這批經濟適用房并沒有太大市場。

  據鄭州市房地產協會統(tǒng)計,2003年鄭州市商品房均價為1800~2200元。也許正因為此,外界并未在意這些政府部門自己為自己開發(fā)的“豪華版”經濟適用房。但此后兩年內,受土地緊張、原材料價格上漲、需求猛增等大環(huán)境影響,鄭州房價開始一路飆升。如今在鄭州新園周圍,類似戶型和面積的商品房,每平方米售價達3700~4000元,而前者依然以每平方米1580元的政府指導價(均價)銷售。

  “30萬平方米!政府定位的經濟適用房,其占地就應該是無償劃撥性質。這還是沒有跳出福利分房的窠臼,背離了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初衷。我們是該考慮到市場變化的因素,但政府這一行為,仍然擺脫不了沉重的道德壓力!焙幽鲜∩缈圃阂晃粚W者這樣評說。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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