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4月7日電(記者 童靜宜 實習生 吳顯)今天下午,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召開了“豐田問題汽車維權進展情況通報會”,截止目前,浙江已有首批投訴的251名RAV4車主已經(jīng)獲得了補償,召回后續(xù)工作正有條不紊的進行中。會上,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就日前松木秀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的“不賠償”進行了澄清。
鄭宇民表示,不久前,豐田中國正式告知浙江工商,這次的“不賠償事件”,是因為語言溝通不全面而產(chǎn)生的誤會!拔覀冊敢庀嘈胚@是誤解,但希望今后類似誤解不再發(fā)生”。
據(jù)悉,此次召回的補償內(nèi)容包括因RAV4汽車召回而造成的交通費、誤工費損失;補償?shù)脑瓌t是根據(jù)消費者的不同損失、不同要求,由浙江省消保委依法實施個別處理,個案補償;補償?shù)姆绞讲粌H包括豐田公司所提供三選一的特別服務項目,還包括與損失等價的服務消費券、代金券、代工時券等形式,個別4S店還給予了消費者現(xiàn)金補償。
“從目前各地調(diào)處的情況看,消費者選擇較多的是“消費券”的補償方式。金額從200元到300元不等”。浙江省消保委秘書長徐建明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目前浙江全省已召回維修的RAV4汽車占應召回車輛的90%,按照目前的進度,浙江省4月底前可完成所有RAV4問題汽車的召回維修。同時,浙江的豐田4S店已主動實施了上門召回,32位RAV4消費者已經(jīng)獲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車使用。對未交付RAV4汽車、客戶提出解約的,各一汽豐田經(jīng)銷店均予以全額退還客戶訂金,目前浙江省獲得全額訂金退還的消費者已有69位,浙江省消保委尚未接到有關這方面的投訴。
“目前,浙江RAV4消費者的情緒是穩(wěn)定的,對工商部門、消保委作出的調(diào)處,絕大部分的RAV4消費者均表示滿意。”徐建明表示,對個別消費者提出其他訴求的,將繼續(xù)支持他們依法提起訴訟主張權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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