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廣州市將采取公開搖珠確定購買順序的辦法,向全市首次置業(yè)的中等收入家庭推出800多套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限價房。市房管局有關(guān)負責人表示,通過對購房對象和住宅上市條件等限定,富人搶占限價房資源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廣州日報》12月2日)
所謂限價房,即指由政府推出的“限地價、限戶型、限房價”的“三限”商品房。作為一項公共政策,政府推出限價房,主要目的是為了平抑房價,解決廣大中低收入群體的購房自住需求。根據(jù)我國保障性住房的相關(guān)政策設(shè)計,我國將分三個層次,建立起一個包括廉租房、經(jīng)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在內(nèi)的,能夠覆蓋全社會的保障性住房體系。這個體系建立起來以后,廉租房將著重解決完全無力購房的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經(jīng)濟適用房將著重解決部分存在購房可能的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而限價房將著重滿足介于低收入群體與高收入群體之間的“夾心層”——中等收入群體的購房需求。三種保障性住房解決三個階層的住房問題,如果操作得當,這無疑是一個不錯的體系。
遺憾的是,自從我國的限價房在各地出現(xiàn)以后,這種肩負著社會保障責任的商品房,卻始終由于沒有兼顧好盈利和公益的雙重功能而被公眾質(zhì)疑。公眾質(zhì)疑限價房,最大的疑點在于,限價房的建設(shè)標準和認購程序在各地具體實施時問題太多,以至于,限價房出來以后,要么就是價格太高,根本就沒有限價,使得公眾不敢問津,要么就是銷售對象標準定得太寬泛,有富人擠兌窮人資源之嫌。今年上半年,福州市為了平抑房價,曾向社會推出394套限對象、限房價的商品房。然而,等到這批房子推出來以后,市民們紛紛傻了眼。原來,這批房子雖然均價只有4200元/平方米,但卻大多是110平方米到180平方米的大戶型,因此,總價基本都在50萬元以上。如此高的房價,顯然超過了一般市民的承受能力。此次廣州推出限價房,同樣也被公眾質(zhì)疑,而質(zhì)疑的焦點則在于它的銷售對象。廣州市房管部門聲稱,市民要申購限價房,需滿足“廣州市戶籍人口;本人(已婚的,含配偶和子女)在廣州市沒有自有產(chǎn)權(quán)住房;男性年滿25周歲,女性年滿23周歲(達到晚婚晚育年齡)”三大硬性指標。這所謂的硬性指標,在很多人看來,完全是掩人耳目,聊勝于無。因為,如果某人年入百萬,只要他是一個沒有購過房的、年滿25周歲的廣州人,那他就可以去申購這種限價房。若是符合條件的富人都來申購限價房,那這樣的限價房還是為最迫切需要的人建的嗎?
限價房是一個好東西,這一點自然不可否認?墒,如何才能確保這個好東西不變質(zhì),使之真正惠及最廣大的購房群體呢?筆者覺得,關(guān)鍵是要確保兩個前提。
其一,限價房要真“限”。限價房既然具有社會保障的功能,那它就一定要向公眾讓利。這個“利”,必須由“限”來體現(xiàn)。比如,政府在低價上要讓利,讓開發(fā)商有限價的動力。還有,戶型一定要“限”,不能給開發(fā)商留口子。除了戶型和房價以外,對于銷售對象也要有嚴格的限定。戶籍、年齡、有沒有購過房,這些都是最起碼的政策底線,除此以外,收入(包括股票、證券等財產(chǎn)性收入)也必須有限定。惟有這樣,才能把高收入群體和富人階層排除在外,使限價房真正成為中低收入群體的“盛宴”。
其二,科學認定首次購房。毫無疑問,限價房只能面向首次購房者。然而,如何界定首次購房?這一直都是一個棘手的問題。曾有專家指出:“如果是同一個自然人,其名下的所有住房情況和個人信貸情況都可以通過央行征信系統(tǒng)反映出來,但是對整個家庭成員的購房情況,目前還不能完全反映在系統(tǒng)中。”因此,若不能科學認定首次購房,就極有可能出現(xiàn)“騙購”現(xiàn)象。在當前形勢之下,相關(guān)部門應從嚴統(tǒng)一首次購房的認定標準,除了認定個人購房經(jīng)歷以外,還應把主要家庭成員的購房經(jīng)歷和是否享受過福利分房作為參考條件。(莫言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