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死于車禍后,老人李朋杰把一套房產送給了兒媳劉春華。數年后,兒媳將房子賣了。老兩口得知此事,又搬進了該房屋,并說,“等我們死了才能賣房”。而已經拿到房產證的買家半年時間無法入住,只得將80多歲的老兩口告上了法庭,要求騰房。
考慮到這對夫婦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昨天,朝陽法院將庭審開到了老人的住所內。
涉案房屋內開庭審理
昨天上午8點多,朝陽區(qū)六里屯西里的幾名老居民陸續(xù)走進1號樓王淑蘭住所內,有人幫忙照顧老太太王淑蘭,有人開始收拾最大的房間。
一場關于這套房屋的民事糾紛,將要在這間房內開庭。
10點15分,4名法官走了進來,緊隨其后的是原告郭先生、葉女士夫婦及其代理律師。
法官坐在事先準備好的桌子旁,郭先生一方坐在法官左邊的椅子上,原本躺在床上的王淑蘭,被女兒和鄰居扶著,坐在床邊。旁聽的鄰居交了身份證后,站在屋里。不足20平米的房間,聚集了4名法官、3名原告方人員、1名被告、6名旁聽人員和8名記者。
原告葉女士說,她和丈夫于今年1月18日通過鏈家地產紅廟店介紹,和賣房人劉春華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隨后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取得了房產證。但是辦理入住手續(xù)時,發(fā)現(xiàn)該房屋仍然住著劉春華的公公婆婆李朋杰和王淑蘭。多次要求騰房未果,郭先生夫婦將李朋杰、王淑蘭訴至朝陽法院。
法官詢問被告時,連叫了兩遍“李朋杰”,回答他的是李朋杰的女兒李玉環(huán),她說父親正在復興醫(yī)院住院,無法出庭。
“王淑蘭,你知道房子被賣的事情嗎?”法官轉頭問李朋杰的老伴王淑蘭。
王淑蘭滿臉茫然,眼睛直直地盯著法官,半晌才回答說:“不知道!薄澳悄阒滥銉合睘槭裁促u房子嗎?”“不知道!
旁聽的鄰居劉大媽忍不住插話說,王淑蘭有老年癡呆癥,問什么都只回答“不知道”。隨后女兒李玉環(huán)走到裝滿藥瓶的柜子邊,隨手抱了幾瓶藥給法官,說王淑蘭早已被確診為重度老年癡呆癥。
法官看了藥瓶和老太太的情況后宣布,王淑蘭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而她的丈夫李朋杰也不在現(xiàn)場,法官遂問李玉環(huán)是否愿意做父母的代理人。
“我倒沒問題,但是我父親不愿委托我!崩钣癍h(huán)扶著母親說。
法官囑咐李玉環(huán)將王淑蘭和李朋杰的病歷交到法院后,宣布休庭。
原告買房半年不能住
“又白來了!”原告之一的葉女士走出李家時,憤憤地說。
隨后,葉女士看到墻壁上貼著兩張標題為《誰來保護老人的合法權益》的紙張。葉女士停下腳步,瀏覽著紙張內容。記者看到,紙張上寫著:“郭先生貪圖便宜抓住此房不放……郭先生與我兒媳勾結串通……成為我兒媳劉春華的幫兇!
“嘩。”兩張紙被葉女士一把撕下。
“你憑什么撕?你要的話,我可以給你一份!”李玉環(huán)急了。
葉女士更急,她上前和李玉環(huán)扭在一起,被隨后走出門的幾名法官分開!斑@紙上有對我們的人身攻擊,他們這是侮辱詆毀我們!”葉女士向法官求助。
法官回頭對李玉環(huán)說,糾紛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但不要張貼這些紙張。
面對記者,葉女士說,自己家也有行動不便的老人。為了照顧老人,他們夫婦在鏈家房產找了半年,終于找到了這套樓層和面積都合適的房子!拔覀冑I房和過戶的手續(xù)都是合法合理的。我們不會放棄這套房子”。
被告老人“死”不騰房
下午4點,記者在復興醫(yī)院見到了留院觀察的李朋杰。根據李玉環(huán)在法庭上的陳述,前天晚上,因得知第二天一早法院要來開庭審案,李朋杰不停地在房間走來走去,一不小心摔倒在地,被送到復興醫(yī)院外科就醫(yī)。
一頂黑色的鴨舌帽,一副大大的玳瑁眼鏡,顫巍巍的李朋杰在女兒攙扶下,乘電梯從8樓到1樓,坐在急診大廳的椅子上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李朋杰說,今年1月,在女兒家住了2年多的他接到鄰居的電話,對方說聽到李朋杰在六里屯西里的房屋內有動靜。
之后,李朋杰在女兒的陪同下回到“家”里,發(fā)現(xiàn)鑰匙開不了門,鎖已經被換了。撥打兒媳和孫女的電話時,她們都不接聽。
之后,李朋杰報了110。民警到居委會了解情況后,將門撬開,此時屋內已經空無一物,戶口本和身份證也不見了!拔覀兒ε铝耍瑳Q定再也不搬出去!”
李朋杰說,3月25日,孫女帶了鏈家房產經紀人、郭先生夫婦等8人來看房,并對李朋杰說房子已經賣給郭先生夫婦了,請他們搬走。孫女當時說,“我爸1998年去世后,我和我媽就同你們沒有任何關系了。房子是我媽的,我們想賣就賣。”由于李朋杰不同意,孫女將爺爺奶奶的身份證丟在桌子上,轉身走了。
此后,郭先生多次要求李朋杰夫婦騰房,并出示了房產證來證明他們已經是該套房屋的所有者了。但是李朋杰夫婦堅決不答應!拔覀兪遣粫v房的,這是我單位的福利房。就算送給她們,也得等我們死后再賣!”
兒媳獲贈房緣于補償
李朋杰一直埋怨自己命運多舛:自己原本有兩兒兩女,但1976年時大兒子在唐山地震中失蹤,再也沒能找到;1996年時二兒子死于車禍,留下了兒媳劉春華和孫女,她們從此和李朋杰老兩口生活在一起。1998年,單位進行房改,李朋杰便召集全家準備買房。當時,兩個女兒都說,二嫂贍養(yǎng)老人不容易,她們自愿不要父母房產,讓父母將房子留給二嫂和侄女。
李朋杰征得單位同意后,直接在房產證上寫下了兒媳劉春華的姓名。這套50多平米的房子,售價僅為3.7萬元。
“這就是我們太傻啊。當初那么好心地為她打算,她不但不為我們養(yǎng)老送終,還把房子賣了!崩钆蠼苷f到激動處,全白的短胡子不停地顫抖。他說,與兒媳和孫女一起在六里屯西里住了一段時間后,劉春華對自己不好了,自己和老伴只好在2004年搬到了女兒家住。
昨天下午6點,記者致電劉春華詢問此事,對方拒絕采訪后,掛斷了電話。
法官表示,由于目前被告只有李朋杰一人,而他又不委托代理人出庭,因此法院考慮,可能會擇日在醫(yī)院開庭審理此案。
對話被告老人
“我們肯定敗訴”
記者:您家墻壁和門外墻壁上的紙張是您貼的嗎?
李朋杰:是我的鄰居們知道了我家的事情,一位好心人起草后,我女兒他們一起貼上的。
記者:劉春華為什么賣房?
李朋杰:她不想養(yǎng)老送終了。從2004年,我們去女兒家住時,她總是打電話說房子在出租。我覺得那時候她就想賣房了。
記者:如果這次您敗訴……
李朋杰:我們肯定會敗訴!
記者:那您準備怎么辦?會再告劉春華嗎?
李朋杰:我不會騰房,死都要死在這房子里!我們咨詢過律師,告劉春華很麻煩的,要是郭先生追加她為被告,兩個案子合并成一個就好辦了。(記者 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