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洋洋萬言的判決書,揭示了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曉光墜入犯罪深淵的貪腐之路,也為這起震驚全國的特大案件畫上了句號。2007年12月,吉林省白城市中級法院對張曉光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張曉光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60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以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判處張曉光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張曉光服從判決,當庭表示不上訴。
1“五毒俱全”的董事長
今年52歲的張曉光,原系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黑龍江省交通廳助理巡視員(副廳級),曾任黑龍江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局長。在6年時間里,他犯下了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和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可謂“五毒俱全”。
有人說過,貪心和私欲是兩只罪惡的輪子,執(zhí)迷不悟是這兩只輪子的加速器。在事業(yè)發(fā)達的時候,張曉光骨子里的私欲急劇膨脹。隨著權(quán)力的加大,他一天一天地變著!坝绣X能使鬼推磨,沒錢就是推磨鬼”,這是他的人生信條。
公訴機關(guān)指控,1999年初至2004年末,張曉光利用擔任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北高速)董事長及兼任黑龍江省哈松公路大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哈松公司)董事長的職務(wù)之便,共索取或收受東方、李東哲(另案處理)、楊曉萍(另案處理)等10人多次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920余萬元,貪污公款48萬余元,挪用公款3300余萬元;利用職務(wù)之便從親友經(jīng)營管理的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給國家造成83萬余元損失;有1900余萬元巨額財產(chǎn),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2為情婦挪用巨額公款
一個偶然的機會,張曉光認識了廣東省深圳市某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曉萍,并很快和她打得火熱,發(fā)展為情人關(guān)系。楊曉萍想的是如何背靠張曉光這棵大樹,把他手中的權(quán)力轉(zhuǎn)化為自己兜里的錢。張曉光呢,對楊曉萍言出必行,不遺余力地給予支持。2000年12月,在張曉光的主持下,哈松公司董事會決定向楊曉萍的公司投資人民幣2000萬元,約定回報為15%,期限一年(這筆錢一年后有1500萬元沒能償還)。2001年12月下旬,張曉光又將東北高速擬投資到新疆的1800萬元基金轉(zhuǎn)給了楊曉萍。這一次,既沒有約定回報也沒有規(guī)定償還日期。直到2004年5月,這筆錢才通過訴訟,以商品房抵債的方式歸還給了東北高速。
楊曉萍交代:“1999年5月,我成立公司,開發(fā)雕塑家園這個項目,找到了張曉光,讓他幫我借錢開發(fā)樓盤。他從深圳某公司幫我籌到4000萬元,之后又幫助運作了幾筆,我記得有1億元左右。借錢的時候我和他說過給他點好處,所以才給他交的按揭貸款,除了20余萬元房款以外,我還多次給他個人錢和物……”
這個聰明的女人為了傍住張曉光這個大款,三天兩頭給他進貢。張曉光住院了、出國了、外出開會等等,只要有機會,楊曉萍就3萬元、5萬元地表示,這一切張曉光收得心安理得。對于挪用公款的事實張曉光不予否認,不過他的解釋讓人大跌眼鏡:“我是董事長,我可以掙錢,當然也可以支配錢,借誰,還誰,我有決定權(quán)……”張曉光處處表現(xiàn)出的“家長”作風,使他在犯罪的路上越滑越遠。法院對檢察機關(guān)指控張曉光收受楊曉萍行賄款40.37萬元的犯罪事實,在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的基礎(chǔ)上予以認定。
另外,張曉光還利用擔任黑龍江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局長的職務(wù)便利,擅自決定向楊曉萍經(jīng)營的公司采購不合格產(chǎn)品——一種機油添加劑,致使國家遭受損失人民幣83萬余元。
3掉進了朋友挖的陷阱
這是一個早已布置好的陷阱,掉到井底的張曉光直到案發(fā)才醒了:這種交換實在太可怕了。
2001年5月間,張曉光的老朋友李東哲以爭取項目貸款需要給銀行拉存款為由,請求張曉光幫忙讓東北高速在中國銀行哈爾濱市分行河松街支行開戶并存款。礙于情面,想到自己偌大的權(quán)力,張曉光馬上讓工作人員找到李東哲事先聯(lián)系好的時任中行河松街支行行長的高山(2005年初因東北高速失款案暴露,攜巨款外逃加拿大),分別于2002年10月和2004年4月以東北高速為名開設(shè)了兩個賬戶,并將東北高速的資金陸續(xù)存入,幾年下來一共存入6億余元。當然,“吃水不忘挖井人”,李東哲開始報恩了,也開始了更大的陰謀。2001年7月3日,李東哲派下屬給當時在北京的張曉光送了兩箱人民幣計500萬元。2003年初,在長春,李東哲又親自交給張曉光一箱人民幣200萬元。張曉光仍然是收得心安理得,對他來說,“權(quán)”真是個好東西,錢來得太容易了。
然而,美夢終有醒來的時候,2005年1月4日,東北高速工作人員到中行河松街支行核對賬目時,發(fā)現(xiàn)這兩個賬號共2.93億余元不翼而飛。當天,東北高速向黑龍江省公安廳、吉林省證監(jiān)局報案。高山、李東哲相繼失蹤。
法庭審理認為:雖然東北高速在中行河松街支行存款手續(xù)齊全,從銀行詢證單上看,東北高速存款明確表示了不為他人擔保、抵押用;從卷宗現(xiàn)有證據(jù)看,雖然張曉光否認與他人通謀將東北高速存款取走,但張曉光收受李東哲賄賂的行為在客觀上為他人實施犯罪,致使東北高速的2.93億元資金損失提供了條件。
東方(原名張龍濱)是一個十分精明的“企業(yè)家加商人”,在一次聚會上,他認識了張曉光。不長時間,他就向張曉光接連提出到東北高速任職、出售個人辦公樓、個人資產(chǎn)與東北高速資產(chǎn)置換等要求,尋求幫助的背后當然是厚厚的現(xiàn)金。先后6次,東方送給張曉光人民幣900萬元、港幣100萬元。而東方的個人要求也全部“滿足”了。
此外,1999年9月,李某在任職上需要張曉光提供幫助,一次送上8萬元;某下屬公司董事長韓某調(diào)動工作,張曉光又收了5萬元;下屬職工楊某為求張曉光重新安排其工作,一次送上美金2萬元。
就這樣,在一次次的“交換”中,張曉光收受了1920余萬元賄賂。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