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九日電 題:勞動合同法四大亮點
中新社記者 王巖
今天閉幕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高票通過了勞動合同法,本法將于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從二00五年十二月的初次審議至今,勞動合同法草案經過了四次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和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今天在人大舉行的發(fā)布會上對勞動合同法進行了解釋。勞動合同法的四大亮點開始浮出水面。
鼓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貫徹勞動法十幾年的過程中,勞動合同短期化一直是比較突出的問題,很多用人單位,只用勞動者的青春期,嚴重影響了勞動者權益,致使勞動者缺乏安全感和穩(wěn)定感,而本次通過的勞動合同法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能夠在建立勞動關系同時訂立書面勞動時,可以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如果一年以后,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視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規(guī)定無固定期限合同,引導企業(yè)和勞動者去建立無固定期限合同,本意是要鼓勵勞動關系雙方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 李援表示。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飯碗”
長期以來,終身制的“鐵飯碗”是大多數(shù)人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認識,在分組審議時,也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擔心,連續(xù)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xù)訂合同就要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會造成勞動關系僵化。
“這個思想觀念應該有所轉變”,信春鷹說。她坦言,這個觀念實際上影響了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這次勞動合同法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概念作了修改,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只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存在,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信春鷹這樣解釋。
增加對勞動主管部門不作為行為的法律責任
山西黑磚窯案件,最近在社會上引起強烈的反響,分組討論時也得到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熱議。許多常委會組成人員發(fā)表意見,認為這個案件充分表明了人民政府的有關監(jiān)管部門對一些違法用工的情況監(jiān)管不到位的問題,要求本法增加對勞動主管部門不作為的法律責任。
本次通過的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給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信春鷹同時表示,關于黑磚窯事件和類似的問題,即使沒有這部勞動合同法,現(xiàn)有的已經實施的法律和法規(guī)也有充足的依據(jù)來處理這個問題。
不會影響外資在中國投資
有觀點認為,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同時也是一個勞資雙方博弈的過程,勞動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注重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它的出臺有可能會導致用工成本提高,影響中國對外資的吸引力。
信春鷹對此給與否定:“在整個法律草案審議的過程中,我們都是一再地闡述和堅持這樣的一個道理,即如果你是一個守法企業(yè),這部法律不增加企業(yè)的勞動成本,如果這個企業(yè)是一個違法侵犯工人權利的企業(yè),那么它的勞動成本將大大地增加。”
她介紹,制定勞動合同法的一個很重要的背景,就是近些年來中國勞動領域出現(xiàn)了很多的問題,其中最突出的問題之一就是勞動者的權益被侵犯,而且沒有救濟渠道。作為社會法,勞動合同法的一個宗旨就是要矯正這個問題。
“在任何國家,一個違法的企業(yè),不尊重勞動者的企業(yè),壽命和利潤都是不會持久的。我相信很多企業(yè)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信春鷹說。